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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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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8 15:3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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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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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的“家”  
提摩太


缘起   

“我妈听说我信教了,要来教会找牧师理论!”  

“父母年龄越来越大,却还是不信主,怎么办啊?”  

“我想考神学做传道人,但全家都强烈反对。”  

“老公让我在心里信就行,但不许我参加主日聚会。”  

“我丈夫说,你可以自己去教会,但绝不可以带孩子去!”  

“我爱人说,如果我再交十一奉献就跟我离婚!”

……   

这些都是在今天的中国教会里经常能听见的声音,信徒们普遍面对着同一个问题:自己信了,而家人却还不信。在这当中尤其多见的两种情形是:先信的儿女面对不信的父母,或已信的妻子面对不信的丈夫。前者多见于城市新兴教会,儿女在大学期间或毕业后信主了,但父母在老家仍然不信;后者在所有教会都很普遍,在农村教会尤为突出。   

面对不信的家人时,信徒会经历很多难处。在逼迫和孤单中需要体恤和陪伴;在困惑和茫然无措中需要教导和劝勉;在自己的罪性被暴露时需要责备和指正。信徒会把在家里经历的这一切带到教会来,进而成为教会牧养中必须面对的“一类”问题。   

本文试图依据圣经来剖析这一类问题背后的属灵实际与原理,对其在教会整体牧养中给出恰当定位,进而呼吁教会牧者重视“信徒如何面对未信家人”这一牧养议题,并给出一些方向性的建议。   

剖析(一):福音导致原有家庭的分化   

在面对不信的家人的问题上,人们容易存在很多误解。或者以为福音必然会带来家庭关系的改善,冲突和紧张只属于意外情况;或者以为问题只是出在信徒一方没有好见证,只要品格和行为好了就一定能解决问题。但这并不符合圣经的教导,也缺少对问题属灵本质的思考。关于信徒原有的家庭关系,主耶稣是这样说的:   

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太10:34-36)   

这意味着,主耶稣不是直接带来信徒原有家庭关系的改善,反而是造成家人间的“生疏”与“敌对”,并且这不是偶然发生的,而是耶稣来必然会导致的,是福音引发的必然结果。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家里有人信,有人不信。对福音的不同态度会造成两方之间根本性的张力,这张力大到一定地步甚至会导致家庭关系的瓦解。经文说:   

弟兄要把弟兄,父亲要把儿子,送到死地;儿女要与父母为敌,害死他们。并且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10:21-22)   

这是主耶稣在传道期间对门徒将来遭遇的预言,也是主受难后门徒们实际所经历的,就是在逼迫的大环境中,信徒会被不信的家庭成员恨恶、敌对,甚至被送到死地。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信徒的行为太坏?还是不信的家人太坏?抑或那个时代太坏?都不是!圣经并没有从个体或时代等偶然和外在的层面给出原因,而是从属灵层面、就信徒所属关系的转变来说明这样的张力和敌对关系是内在的和必然的。主耶稣说:   

世人若恨你们,你们知道恨你们以先,已经恨我了。你们若属世界,世界必爱属自己的;只因你们不属世界,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你们要记念我从前对你们所说的话:“仆人不能大于主人。”他们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们;若遵守了我的话,也要遵守你们的话。(约15:18-20)   

根据这段经文,我们能理解信徒和不信的家人之间关系的本质和特征:信徒因被主拣选而不再属于世界,从而受到仍属世界的不信之家人的逼迫,并且这逼迫是必然会发生的,也是信徒在与基督联合中必然要承受的,虽然不同情况下会有程度之别。除非家人也归到基督名下遵守主的话,否则这个张力不可能彻底消除。   

在此,我们需要明白的是“重生”的真理,进而从根本上理解信徒与不信之家人关系的属灵实际。一个人归信福音意味着他(她)经历了神的“重生”, 重生不是良心发现,也不是信念系统、行为模式和心态性情的渐变或突变,而是圣灵藉着福音之道引起生命本质的变化,使一个不能对属灵的事做出有效回应的属肉体的人,重生为有圣灵内住的属灵的人,成为基督里新造的人。于是,这个被神重生的人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就出现了生命本质的不同,本来有同质性的家庭关系出现了属基督和属世界、属圣灵和属肉体的差别,这就带来了原有家庭关系在属灵层面的分化,这是信徒与不信之家人关系中一切问题的根源。   

因此,信徒与不信之家人关系问题的背后,是福音所带来的原有家庭关系属灵层面的分化,表现出来的则是信徒一方受到不信之家人的误解、攻击和逼迫,因为圣经说,“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加4:29)。[1]  

剖析(二):福音带给我们一个“新家”   

不知道上述的剖析会不会让一些信徒灰心丧气,但接下来的话一定会让我们欢欣鼓舞。因为福音不单是带来一个个原有家庭的分化,福音同时也带来一个“新家”的建立;信徒不单是经历原有家庭分化所产生的冲突和张力,同时也收获了归属于一个“新家”的亲密关系;这个“新家”就是永生神的家——教会!如经上所记:   

我指望快到你那里去,所以先将这些事写给你。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4-15)   

一个人信福音,随之而来的就是加入教会。今天很多牧者的教导中缺乏对教会论和教会观的强调,信徒们也就不足够了解教会的本质和价值。或者把教会误解为聚会的场所,或者把教会简单理解为一种新的人际关系和组织群体。但事实上,教会是一个“家”,是永生神的家,是神儿女的家,是信徒的新家!众信徒藉着圣灵重生为神的儿女,同有一位天父,教会是神的大家庭。信徒原有家庭关系分化的同时,一个新的家庭关系正在建立!   

这个新家不是不着边际、虚不可见的,而是有形有体、真实可见的,就是信徒置身其中的有形教会。主耶稣的话最能让我们直观地认识这一点。   

耶稣还对众人说话的时候,不料,他母亲和他弟兄站在外边,要与他说话。有人告诉他说:“看哪,你母亲和你弟兄站在外边,要与你说话。”他却回答那人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就伸手指着门徒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太12:46-50)   

主耶稣有意在与和自己有血缘的母亲、弟兄的对比中,指着眼前的门徒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耶稣在原有的血缘关系以外,根据门徒和天父的关系,直接规定了自己和门徒、门徒和门徒之间的“亲人关系”。主另外还说:   

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儿女、田地,没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亲、儿女、田地,并且要受逼迫,在来世必得永生。(可10:29-30)   

在主的话里,为福音所“撇下”的,是就着原有的家庭范畴说的;因福音所“得百倍”的,是指着教会的大家庭而言。可见,这教会大家庭对于信徒今世的生活有多么重要!在这新家里,我们可以拥有百倍的“弟兄、姐妹、母亲、儿女”。所以,信徒互称“弟兄姐妹”并不是出于客套和传统,而是基于属灵实际。作为牧者典范的保罗,向鲁孚和他母亲问安时说:“他的母亲就是我的母亲”(罗16:13b);对哥林多教会的信徒说:“儿女不该为父母积财,父母该为儿女积财。我也甘心乐意为你们的灵魂费财费力”(林后12:14b-15a);牧养帖撒罗尼迦教会的信徒“如同母亲乳养自己的孩子”(帖前2:7b)、“好像父亲待自己的儿女一样”(帖前2:11b)。这显然是秉承和践行了主耶稣的教导。教会历史中历代神的忠仆们,也都是无比看重教会这永生神的家!如经上所记:“摩西为仆人,在神的全家诚然尽忠,为要证明将来必传说的事。但基督为儿子,治理神的家;我们若将可夸的盼望和胆量坚持到底,便是他的家了。”(来3:5-6)“我们”就是神的家,我们也当在“神的家”诚然尽忠!   

所以,当一个人接受福音时,他不单属于了基督,也归入了教会;福音在带给他原有家庭冲突和张力的同时,也把他带入一个“新家”里来,正像以弗所书说的:“这样,你们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神家里的人了”(弗2:19)。在神的家里,众信徒同有一位天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弗4:6b);同有一位救主,就是为我们钉十字架的耶稣基督;同饮于一位圣灵,保守我们在神的爱里相通;同在父、子、圣灵的名下受洗;同在今生客旅寄居;同有一个指望,就是天上更美的家乡!   

由此,信徒在地上会同时拥有两个家——自己原有的家和神的家教会。他在原有的家里要承受福音带来的冲突和张力,也会在神的家里经历福音带来安慰和力量。但很可惜的是,信徒们往往看不到其背后的属灵本质,长期处在两个家的张力之中,却没能自觉和有效地从神的家得力。其中最直接的原因是:牧者自身没有成熟的教会观,进而导致众信徒教会观的缺失,以至于不能在神的“大家”里靠着福音面对自己“小家”的问题。本文在此向牧者们发出呼吁:把信徒们在原有家庭中面对的种种问题归为“一类”,作为一个重要的牧养议题,纳入到教会整体的牧养规划中来!   

呼吁:在福音里“大家”一起服事“小家”   

1.建立教会观   


“教会观”是很大的主题,篇幅所限不能系统阐述,这里仅就本文所涉及的议题做一些说明。对于信徒来说,教会观会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对教会属灵本质的认识,二是因此而有的对有形教会的态度。从本文所论的议题来说,在教会属灵本质方面,信徒需要确认自己被重生为神儿女的新身份,因此知道众圣徒同有一位天父,进而理解教会作为神儿女的共同体客观上是神的家,从而认出教会的价值,并且在神家里、在天父面前,自觉地认定同众信徒互为“弟兄姐妹”的亲人关系;在对待有形教会的态度方面,要求信徒自觉地有属灵共同体的意识,自觉地委身有形教会,敞开自己并表达信任,自觉地爱所在的教会,爱身边具体的“家人”,甘心受委屈,舍己付代价,以此来达成对神的爱,因为“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约一4:20b-21)。   

圣经很少将信徒作为单独的个体来教导和劝勉,大多是对作为共同体的“你们”来说话。把很多个人事项纳入到“你们”这个共同体中来一起教导,把各自“小家”里的事务纳入到“你们”这个大家庭中来共同劝勉,这在以弗所书的四到六章尤为明显。四章开篇就是对教会共同体本质的说明与合一的劝勉,以此为前提和背景,才有了五章、六章关于各自原有家庭中夫妻关系、父母和儿女关系的教训。也就是说,“小家”里的问题是被纳入到“大家”里来面对和解决的。而今天我们很多情况却是,大家在各自的“小家”里经历与原有家人的冲突和张力,却没有在“大家”里经历与新的家人彼此的亲密与相爱。这一定是天父不喜悦看到的。   

建立教会观,要从牧者自身开始。不但要有关于教会论的知识,还要自觉地爱教会和为教会舍己献身,以此言传身教,来帮助众信徒建立正确成熟的教会观,进而才能在“大家”里一起服事各自的“小家”。   

2.大使命:“大家”给“小家”传福音   

“小家”里的问题是因福音而起,也只能因福音而化解,唯一的出路就是,家人也信福音。虽然,我们不是为了消除自己在家里的冲突和张力才给家人传福音,而是为了家人的灵魂得救,是为了践行主的大使命。但大使命不是托付给某一个个体的,而是托付给教会的;给家人传福音也不单是要出于自己的爱,更是要出于基督的爱;所以,给不信的家人传福音,就不单是、也不该是信徒个人的事,而是整个教会的事;因此,在给不信的家人传福音的事上,就不该只是信徒自己在无助之时才向教会寻求帮助,而是教会应该带着大使命的意识,将众信徒还未信的家人作为一类有共同特征的福音对象,进行有针对性、有规划地传福音事工。   

这当中,首先要激发起信徒给家人传福音的热情与责任感,教导他们是“被差入家庭”为主作见证的;然后给信徒进行传福音的训练,确保他们自己有正确的福音认信,了解传福音的原理,懂得传福音的方法,其中尤其要帮信徒剖析和破除给家人传福音的障碍,并提供相应的具体经验和指导;再有,也应当由教会作为主体来举办专门面向信徒家人的家庭营会、小型家庭布道会、福音餐会等活动,让未信的家人借此了解教会,破除误解,明白福音。   

3.新命令:在“小家”里作难,在“大家”里相爱   

教会除了领受主升天前托付的大使命外,还领受了一条“新命令”——彼此相爱。   

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13:34-35)   

你们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约15:12)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约一3:23)   

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约一4:20b-21)   

从这命令被重复的次数我们就能看出,神是多么看重这条“新命令”!这是神儿女们在神的大家庭中生活和相处的准则。“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约一3:16)“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约一3:18)这既是神直接给教会的命令,又是正确的教会观所必然要求的,因此也是牧者在牧养中必须要明确教导的,是众圣徒在神的大家庭中必须竭力践行的。   

按着常识,越痛的时候越需要被关爱,越难的事上越需要被帮助。那么很显然,在受“小家”逼迫、给“小家”传福音的事上,信徒是极痛、极难的,因此也正极需要得到关爱和帮助。众圣徒的彼此相爱若不在此有所体现,爱就难免只是流于“言语和舌头”上,而不在“行为和诚实”上了。因此,牧者在教导彼此相爱的时候,应该具体地呼吁众信徒在面对各个“小家”的难处上切实地有所行动,从切实地彼此代祷开始,多一些彼此的体恤和陪伴,“与喜乐的人要同乐,与哀哭的人要同哭。”(罗12:15)带着爱心和智慧,有组织、有方法地去到各个“小家”彼此探访。经验表明,这极有助于家人信主。   

4.人格性关怀中的门徒训练:在“大家”里成长,在“小家”里争战   

面对信徒的未信之家人,教会在整体牧养中应该自觉地面对。上文已经谈到了要直接地给家人传福音,要教导信徒在彼此相爱中服事各自的家人,这里最后要谈的,也是最为根本的一点,是针对信徒本人做人格性关怀中的门徒训练[2]。   

在“小家”的属灵争战中,直接参战的只能是信徒自己,其他信徒和教会牧者都不能代替,要想争战得胜,信徒自身必须刚强。为此,他就得在教会这个“大家”中得到充分的训练。因此,带着人格性关怀的门徒训练是必要的。   

门徒训练的目标首先不是为了信徒成为更好的儿女、配偶、父母,甚至首先也不是为了给自己的家人传福音,门徒训练的目标是效法基督荣耀神。但一个真效法基督荣耀神的门徒,必然要操练按着主的教训在家里尽到儿女、配偶、父母的本分。信徒在家庭生活中的表现,是其属灵生命的风向标,除非他效法基督,他(她)在家里不可能做得好。信徒在家里的时间最长,也最放松和最没有伪装,因此在家庭生活中也会最真实而集中地暴露出其属灵生命的问题,值得牧者深入地了解。由此可见,无论是为了效法基督,还是为在“小家”的争战中得胜,门徒训练都是必要的,因为两者是统一的。   

其实门徒训练一定是带着人格性关怀的,但这里之所以强调出来,是因为所涉及的家庭生活范畴更需要牧者和同工带着人格性关注投身其中,往往需要一对一地深入陪谈和操练。在这样的门徒训练过程中,来发现信徒是否真明白福音,是否真看重家人的灵魂,是否在圣洁生活上长进,是否有舍己付代价的心志。发现问题后,细致地教导福音,再依据福音,按着具体的经文来进行和家庭生活相关的教导与操练,包括孝敬父母、夫妻关系、教养儿女等等。这些都需要信徒在“大家”的呵护和养育下不断成长,然后在“小家”中争战得胜,荣耀主名,赢得家人的灵魂,将其纳入到“大家”中来!   

结语:   

“信徒如何面对未信之家人”的问题,既是信徒自己无可躲避要面对的,也是教会共同体要自觉来面对的;既需要对问题的属灵本质加以剖析,又要在实际牧养中具体落实;在这个过程中,信徒个人的生命被建立,不信之家人的灵魂被得着,教会大家庭在彼此相爱中越发得天父的喜悦。因此我们呼吁:“小家”的问题,“大家”来面对!
   

[1] 这里并不是说家庭的实际状况只是不信一方单方面地逼迫信徒一方,事实上信徒一方也可能因着血气和不信一方冲突;也不是说信徒一方遭受的一切恶待都是因福音所受的逼迫,也可能是因自己的血气该受的;这里只是说:福音的结果会必然带来信徒一方在家庭中受到逼迫。  

[2] 当然,教会的很多牧养设置都可以理解为“门徒训练”,但这里指的是某种狭义的门徒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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