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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2生命] 关于传销在教会中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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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2 08:5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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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传销在教会中的思考




      某地一间乡村教会的带领者竟然以“直销”名义鼓动信徒去做“某某”产品的传销,用大量“生动例子”诱惑大家,声称要让整个教会信徒“走出贫穷,走进祝福”,结果,好多弟兄姊妹上当受骗。
           多年以来,“传销”如社会“毒瘤”,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危害深重。其实“传销”并不新鲜,它是信息时代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应运而生的变异物,然而伴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它已不再是以前字面解释的那么简单了,它是早已被国家明令取缔的一种非法营销活动,也是政府明令禁止并多次重击的整治对象,但它像人体上的“牛皮癣”一样是一种社会“顽症”,近年来非但没有销声匿迹,相反有蔓延并恶性发展的趋势。甚至在声称“圣殿”的教堂里也没能幸免,有人已经将传销的手伸进了神的教会。

      
        大部分的传销参与者,都无法像组织者宣称的那样一夜暴富,更多的是散尽钱财,一贫如洗,甚至负债累累。最终不得不面对穷困,以及别人的频繁追债。有人被卷进传销,荒废了学业、工作和事业,甚至留下终生遗憾。传销参与者,一旦觉悟后想要脱离,可能会遭到组织者囚禁、毒打等,受到人身安全威胁。女性参与者甚至还可能遭受侵犯甚至被拐卖。另一方面,由于长期身处传销组织,思想和观点可能偏离正常,一旦暴富梦破碎就可能走极端,自暴自弃或极端仇视社会,走入歧途。如果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最终被警方查获,将面临法律制裁。很多传销组织制造和兜售的都是假冒伪劣产品,且高价骗售,严重危害消费者权益和健康。传销活动把大量社会人员卷进去,大量资金和资源被集中到骗局的金字塔顶尖,被组织者肆意挥霍。被诱骗参与传销的人,多为中低收入者,如退休老人、失业人员、在校学生、农民、无业人员等,传销骗得这些人家财散尽,家徒四壁,老无所养,病无所依。传销还可能引发大量社会恶性事件。传销的危害不言自明。

       最令人痛心的是,某些地方连一些牧者、传道、同工也被诱惑进去,利用团契、小组等肢体关系推销或变相推销各种保健品、营养品等,结果,教会内是非问题突起,矛盾百出。原本单纯相爱的主内关系一旦加入了金钱的元素就变得不再清洁,聚会也不再专心,生命受到很大亏损。


  这不得不让人想起2000多年前的某一天,主耶稣进入耶路撒冷的圣殿时,赶出殿里做买卖的人,推倒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和卖鸽子之人的凳子,教训他们说:“把这些东西拿去,不要将我父的殿当作买卖的地方。”(参约2∶16)虽然时跨千年,但耶稣的责备声仍在我们耳边回荡。想不到今日的圣殿(教会)依然面临这样的问题,想不到当世俗之风吹入原本应当圣洁的教会时,神的百姓竟然如此容易仆倒。想不到一些自称神仆的人竟然也会在锃亮的金子前眼光迷糊,去挑战耶稣的提醒:“一个人不能侍奉两个主……你们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玛门。”(参太6∶24)以身试法,最后,“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参加6∶8)


  因此,奉劝各地教会弟兄



       弟兄姊妹,一定要谨慎自守,警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某些做传销者刚开始时似乎十分热心爱主的样子,但时间长了,终究会“露出尾巴”。弟兄姊妹千万不要被他们那些所谓成功的吹嘘以及那种像打鸡血般的疯狂洗脑吓住,也不要因担心损害彼此关系而选择不告知教会牧者。如果发现了传销行为,或是传销活动的受害者,应积极收集有关线索信息,包括传销活动的详细地点、传销人员尤其是骨干人员的住所、传销方式、宣传材料等,有必要时尽快举报。基督徒要专心建立跟神的关系,不要被这个世界的金钱、名利、地位所迷惑。有些人过于自信,以为自己不可能上当。可是,往往人的理性还是经不起传销组织者的软磨硬泡。信徒组织小组聚会时,也得很谨慎。对各种各类的产品买卖坚决拒绝,并告诉大家不能在教会里推销任何产品。来聚会可以,但不能在教会推销。我们确实要建立亲密的肢体关系,但不能利用关系作为得利的工具。



【新闻链接】哪些行为属于传销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4号《禁止传销条例》)





来自群组: 金灯台团契分享组
哎...今天够累的,签到来了7...
你们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宣传福音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2 09: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传销在教会里的危害性   传销之风 危害教会
一、教会里发生的怪事情

当侯君丽师母办完父亲的丧事,从北京回到纽约的教会的时候,她发现教会起了一些奇怪的变化:一些原来热心服事、传福音的弟兄姊妹和同工们,现在正在热心地谈论、传扬一个令人兴奋的“生意机会”。据说这个“生意机会”是由一家生产营养保健产品的公司所提供。任何人只要付几百美元入会,并购买首批产品,然后再转卖产品,发展其他人入会成为其“下线”,自己就可以作为“上线”从其他“下线”和“下线的下线”的销售额中获得佣金。

据说这种新兴且大有能力的销售模式可以使参加者迅速致富。人们也在热心地谈论那些产品的奇妙功能,诸如某些人的关节炎、过敏症、糖尿病甚至癌症被治愈等等。当君丽师母还在北京照顾患癌症的父亲时,孝顺的刘同苏牧师就买了一些托人送回北京给岳父服用。很快,“刘牧师的岳父服用某产品治好了癌症”的消息便传开了。甚至在老人家过世几个月后,这个消息仍在流传。

教会这种令人担忧的状况逐渐恶化。牧者们注意到,聚会一结束马上有人摊开文件开始谈生意。在这个处于大都市、访客流动量很大的教会,常常是初访的新朋友离开之前已经开支票入会了。

更糟糕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教会里开始出现争吵,有人抱怨说赚不到钱、上当了;教会外面也有人来告状说,“教会的人出去骗人,牧师也不管”。一时间内忧外患,牧者们开始明白,一种叫“传销”的东西正在侵蚀为害教会;许多同工和会友都不同程度地陷在其中。

眼看着群羊走迷,忧心如焚的牧者们开始在聚会、同工会和私下各种场合陈明利害,苦劝迷失者们回头。师母回忆说那些日子牧师常常凌晨才回家;但他们的心却异常刚硬,不肯回头。最后牧者们下决心奉主名洁凈圣殿;教会是万民祷告的殿,绝不能成为贼窝(见马太福音21:12-13)。这一宣告使会众哗然,结果几位重要同工和会众共二十几人离开了教会。

这事发生在2000年,教会因此受到极大伤害,一年多时间才渐渐恢复过来。至今,当回首往事,师母仍旧伤痛不已。

然而这并不是传销为害教会的第一例。早在1998年,位于西岸洛杉矶的华夏基督教会就曾遭遇同样的打击。该教会的张志刚牧师在《基督徒如何对付罪》(见《生命季刊》总第15期)一文中记述:“两年前(1998年)我们教会出现了两条直销(传销)线,一条是卖保健品,一条是卖化妆品。一些慕道朋友来到我们教会不止是拿到福音单张,也同时会拿到直销生意的名片。所以有人就在问教会里怎么会有‘老鼠妈妈’(传销网俗称老鼠会)。我祷告清楚,就奉主的名放胆传讲‘洁凈圣殿’的道,带领弟兄姐妹们高唱‘教会要荣耀你的名’。最后我们教会因此出现了分裂;有些同工因自己就在从事直销,却不愿停止而离开。”

正因为对这样令人心悸的故事略有记忆,当今年(2003年)传销之风刮进我们这个中西部小城教会时,很快就引起同工们的警觉和关注。为了对传销有一个清楚了解,以致能够按真理站稳立场,保护教会,同工们开始警醒祷告并多方搜集资料,请教牧者,并在聚会中组织讨论,目前我们在下列几方面对传销有了一些初步认识。
二、何谓“传销”?

传销又称直销(direct sales)、网销(network marketing)、超连锁店销售(UnFranchise Business)或多层次销售(multi level marketing),以及最初出现,后来被立法禁止的金字塔式销售(pyramid scheme)。它是一种无零售店,产品销售通过传销员们组成的金字塔式网络进行的一种销售方式。每个传销员经由上线介绍,交纳入门费并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从而获得资格可以招募新传销员作为下线,并从他们和他们的下线的销售额中获取佣金。

目前传销生意的一般运作方法是:传销员在各种场合(如家中、私人聚会、工作场所、教会、学校等)利用各种机会(如聊天、电话、聚餐、工休、课余、教会聚会之余等)向认识或不认识的人宣传演示产品,进而以高额收入、快速致富、提前退休等为广告宣传所谓的“生意机会”,以达到发展下线,组成金字塔式销售网,进而从中取利的目的。

美国是传销的发源地。近十几年来美国的传销业因着误导欺骗、夸大收入、偷税漏税等问题频出丑闻和诉讼案。到目前为止,美国已有49个州通过了《禁止金字塔式销售》法案。2002年6月6日美国国会通过了《反金字塔式销售法案》。该法案在第2款

(1)  规定了“金字塔式销售”的定义:

“(A)给参与者的回报来自于新加入者所付出的金额;

(B)向新参与者作出许诺,给其投资以巨额回报;

(C)使用诈骗或欺骗的销售方式,导致资源有限的、不知情的个人受害”。[1]此外,还有一系列的各级法庭裁决(ruling),试图在法律上规范传销业。针对这些法律规范,大的传销公司为避免被诉多调整作法(如佣金的记算法等)并强调传销员是独立业主(Independent Business Owner),应单独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因着缺乏督导,这些法令常常无法有效地规范传销市场。

传销自80年代末进入中国,发展迅速且混乱。十年间,金字塔式销售,老鼠会诈骗泛滥成灾,成千上万人受害上当。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颁布法令,全面禁止传销业。但时至今日,传销在中国仍是禁而不止,非法传销活动时有发生,有些甚至涉及团体暴力,成为危害社会的“经济邪教”。
三、传销的欺骗性

在传销上吃过亏上过当的人都会明白这样一件事:当初他们被拉入会,付入门费和首批货款的时候,以为自己是“投资者”,是“业主”;其实,他们才是传销公司真正的顾客,大部分的产品都卖到他们手上,实际卖到非传销员顾客手上的产品只占很小的比例。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曾告诫消费者小心落入合法传销公司的金字塔陷阱:“当心那些声称你可以从不断增长的下线赚钱的传销计划,即你的佣金来自下线的销售而非你亲自销售产品。”一项法庭裁决判定:传销公司至少70%的盈利应该来自非传销员消费者。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即使是卖日用品的安利公司(Amway),也只有18%的收入来自对非会员顾客的零售。[2]实际上就是传销员买了产品和陷入了“业主”的迷梦,而传销公司得了订单和真实的盈利。

几乎所有的传销公司都以高收入为广告来吸引人,比如“财务独立”(financial independence),“每周$1500-$2100的额外收入”,“2-3年退休计划”等等。事实是只有不到1%的传销者能盈利—哪怕只是微利;相反,大多数传销者会遭受经济损失。当威斯康星州检察长(Attorney General)起诉安利公司(Amway)时,当年的退税数据显示全州安利公司的“直接(direct)”传销员平均亏损了$918。如新公司(NuSkin)在1998年只给大约0.3%的“活跃”传销员开出佣金。[3]美安公司(Market America)的实情也很值得怀疑;在公司售给新传销员的训练材料《系统有效复制法之十大步骤》(复制: duplication,即发展下线)上有这样一个“问答对策”示范。如果你想要发展的人问:“那你现在赚多少?”,回答:“真是个好问题!目前,这头90天,我没有亏钱。我正在争取18个月内赚到超过我上班工资的数目。但这些都不重要。什么样的收入能让你的生活改变? 每周额外$1500怎么样?我还没有赚那么多,但是,让我给你介绍一下┅┅”。[4]这种误导手法并不难看出。更可怕的是,在这个发展下线的“复制”过程中,这种误导手法也同时被“复制”了。

那么,做传销怎样才能赚到钱呢?美安公司的《经营手册》(Career Manual)提供了这样一份路线图:

先设定你的短期目标,比如,在6个月内实现每四周赚$1500;那么想要达到这个目标,你需要每个月发展3个下线;想要发展3个下线,你需要向12个人介绍生意计划。要想向12个人介绍生意计划,你需要邀请24个人。[5]也就是说,半年内你要邀请144个人,向其中72个人介绍生意计划,发展其中18个人作你的下线。这个复制过程的第一个步骤,就是由亲到疏列出所有可能发展的人的名单。很难想象有多少人会有144个人可供邀请。然而,即使做到这一切,你只是有可能达到每四周赚$1500的“短期”目标;要想达到每周额外赚$1500的广告目标,如果可以按比例推算的话,你和你的下线们需要邀请576个人,向其中288个人介绍生意计划,发展其中72个人作下线,中途退出的空缺需要增补(数据显示:至少50%-70%的传销员会在第一年退出[6]),所有的下线必须继续不停地卖产品、发展新下线(不知道他们还能卖给谁,发展谁)。

尽管略做计算就可以发现成功的机率微乎其微,这本《经营手册》仍赫然宣称:“大部分人头几个月只用业余时间做,便能得到一份不错的第二收入。但是,如果照着美安的成功蓝图去做,能在几个月内超出他们上班收入的人并不少见。在两年内,很多人都能发展出一个每星期收入$2100甚至更高收入额的生意;而且这个生意足够稳定,他们甚至不必经常去管理它。”[7]这样白纸黑字的欺骗和误导实在令人心惊!难怪市场咨询专家Robert Fitzpatrick经过十年对传销的研究后得出结论:“这种多层次销售的模式,正如大多数传销公司所采用的,是一个商业骗局(marketplace hoax)。”[8]

当然传销公司不是这样说的;他们一再声称,传销这种新兴的有效的销售方式终将取代传统的商店零售方式并重振美国经济。甚至有人谣传哈佛大学商学院也开有传销课。该学院教授Thomas Bonora在“Marketing News”上撰文指出:“我们没有在哈佛商学院教授这种方法,那不在教学大纲上。据我所知,全美国没有任何一所有声望的商学院教这个。┅┅多层销售这回事,就像链锁信(chain letters)和其他诸如此类的东西,有时是在‘是否合法’的边线,并且超出了‘是否道德’的边线。”[9]
四、传销的危害性

传销不仅是一种不诚实的商品销售方式,更是一种有害的思想和行为方式。这套系统训练的目标是造就出这样的一种人:他对自己的处境,特别是经济状况非常不满;他相信自己应该得到每星期$2000以上的收入,有比现在更多的自由时间,并且 2-3年内就可以退休,继续享受源源而来的高收入;他认为这才叫做成功;他相信只要下定决心,坚信自己,就一定能够靠着他里面的潜能和力量(greatness)获得成功;他看自己是个业主,拥有一个潜力无穷的生意;是个领袖,带领、督导他的下线们的工作;是个好心人,把好产品、好健康、好机会、好收入带给别人;他看别人,比如亲戚、朋友、同事、邻居、教会会友、熟人、生人、远处的、近处的,都是他潜在的下线和顾客,他的候选名单上的一行、生意图表上的一个方块,是他可以用心计和技巧去影响左右,最终为他带来利益的人;他投入精力时间和金钱参加聚会、组织聚会、与人约谈、演示产品、介绍生意,他的心思意念感情全扑在这个目标上,不仅自己这样,也要“复制”下线们成为这样的人。

从这里可以看出,传销的一大危害就是引诱人崇拜金钱和自我,毒化人的心灵。我们以美安公司的训练材料为例来看这个引诱过程。

首先,它告诉你成功之道的首要因素就是“心态”(attitude)。你必须“相信”自己。唯一阻挡你成功的因素,就是你不相信自己。而你之所以不相信自己是因为你里面有一个负面的(negative)“信仰系统”(belief system),那是从小你的父母、老师等等你所尊敬却非成功之人的教育灌输所建立的。现在你要开始建立一个正面的(positive)“信仰系统”;你要常常和“成功的人”在一起;要听公司出的磁带,看公司的录像带,参加大小聚会,读公司出的资料;千万不要听反面的意见;那只能强化你的负面“信仰系统”,阻碍你成功。

下一步就是把目标写下来,要具体,比如每周收入的金额、想要的新车、首饰、房子的款式等等。然后每天早晚两次阅读、“观想”(visualize)这些目标,想象你已经拥有这一切,甚至去试开一下你所想要的新车,试戴那些首饰,参观你梦想中的房子,如此使你的目标“感情化”(emotionalize);要坚持不懈,让这种操练成为喂养你的潜意识的“精神粮食”(mental diet or food);这样你内心的欲望就会占据你(Your inner desire will take over),成为你奋斗的动力。[10]

最后一步就是行动。如果你锁定6个月内月收入$1500的目标的话,你就应该:每天读30分钟生意数据,听30分钟“自我改进”(self-improvement)磁带,邀请一个人听你的介绍;每周向三个人介绍生意计划,发展一个下线,跟进上周听过介绍的人,打电话给上线负责人(leader),卖$50产品,找一个新的零售顾客;每两周参加一次家庭聚会;每月参加一次训练;此外,还要每年参加三次当地的讲座、一次地区大会、一次全国大会、一次“领袖培训”。

这套训练正像一个陷阱,用眼目的情欲、肉体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引诱人渐渐陷入自我膨胀、自欺欺人、崇拜金钱的生活方式中,使人终日想钱、谈钱、为钱而活。

然而神的心意是要我们为他而活;要我们知足感恩、谦卑信靠、仁爱诚实、专心爱主,而不是贪心骄傲、用人取利、一心为财。主耶稣说,“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爱这个恶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马太福音6:24)。玛门一直都在与神争夺灵魂;属灵争战是真实的,无法回避,就在教会里,在人心里。

传销的另一大危害是扭曲人际关系,伤害教会和小区。每个人都拥有一些亲密的关系,比如家人、亲戚、朋友、同学、同事、教会弟兄姐妹等等。亲密关系是神给人的祝福,使我们在其中享受彼此的信任和真诚的关爱。但传销却教人从利益的角度看待亲密关系;它使信任和关爱成了生意筹码,亲朋好友被按生意潜力分类,与人交往也带上了盈利的企图;这一切都会给亲密关系带来伤害。另一方面,亲密关系也被传销用来削弱人对引诱的抵抗能力。开始时,人们可能因信任而不设防;后来又可能因关爱而不忍拒绝;结果是亲密关系受到更深一重的伤害。人里面骄傲争竞的罪性本来就是对人际间和谐关系的挑战,而传销却是有系统地制造争竞,任由人内心的贪婪侵入人际交往;因此,传销是任何以亲密关系为基础建立的群体和小区的瘟疫和祸害。

教会所拥有的亲密关系和属灵地位,使她成为传销所瞄准的一大目标和受害者。在传销公司训练人建立生意名单的材料里,他们按照生意潜能的大小将人分成很多类。最前面的四类分别是:(1)你所尊敬的人;(2)真诚关心别人的人;(3)教会中的活跃分子;(4)做个人辅导的人,比如教会负责人、医生、律师等。[11]一旦传销进入教会,基督徒对神的渴慕和信靠被玛门所代替,弟兄姐妹之间纯洁的属灵关系被利益所扭曲,会友们招呼新朋友的动机从传福音变成发展下线。教会的可怜光景可想而知。本文开始所讲的两个教会因传销而分裂的事实就是例子。事实上,许多教会包括美国教会都深受其害。

当然,受伤害最大的是陷入传销的人。他们后来的景况常常是友情尽失,人财两空,其个人属灵生命的损失更无法估量。求主怜悯,愿神的爱将他们挽回。

我们须谨记圣经的教训:“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为我们没有带什么到世上来,也不能带什么去,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但那些想要发财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网罗和许多无知有害的私欲里,叫人沉在败坏和灭亡中。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书6:6-10)
五、传销背后的“新纪元”异端信条

玛门崇拜虽不是什么新事物,但却是“新纪元运动”的招牌之一。“新纪元运动”的基本信条是:“我就是神”,“我里面有无限的潜力使我无所不能”。近年来流行于商业训练的“激发人类潜能运动”,正是这种信条的具体实践。其中的华人权威陈安之在他的大作《超级成功学》中写道:要不断地告诉自己:“我喜欢我自己,我是最棒的。”要告诉自己:“钱真好!钱真是好!我爱钱!”[12]传销公司的训练更是如此。“你里面的光告诉你你是伟大的,你里面的伟大能使你成为真正的英雄。”“真正的救赎(salvation)就在你里面。”这些在传销公司的大会及录音带上经常被重复的论调正是撒但的回声:“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对此,神的审判是,“你必堕落阴间,到坑中极深之处。”(以赛亚书14:13-15)

在“我就是神,所以无所不能”的信条下面,还有一套具体的修炼方法,其中之一叫作“积极思想”(positive thinking);传销训练所用的观想法(visualization)正是这种方法的玄学(metaphysics)名称。具体的作法是把自己想要的东西变成一幅画,集中精力拼命去想象,越逼真越好,并且坚信这是真的;据称心灵的力量就会被释放出来影响物质世界;所以经常这样做的话便会心想事成。[13]对此,基督徒专家们普遍认为,这是印度教、佛教和黄教(Shamman)的传统巫术;并且是各种行邪术者公认为最有效去接触灵界、获得超自然能力的方法。Walter Martin认为这是给敌基督和假装的光明天使开门的作法。[14]有些陷入传销很深的人被别人这样描述:“整个人都变了,像被鬼迷了一样。”当心,他们可能真的被魔鬼迷住了!

在搜集资料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美国教会都有传销侵入,甚至有牧师、长执、神学院教授陷在其中。Kim S. Mather弟兄在他所著的《你的教会是贼窝吗?》(Is Your Church a Market Place)一书中讲述了一个真实故事:美国有一间乡村教会,因着一对外来夫妇带来传销,几个月内,全教会除了牧师外都涉入其中,以致每周三的教会聚会无人参加;因为人人都去参加“生意聚餐”了。有很多文章和书籍的作者指出,传销因着采用了与传福音相似的作法(evangelical approach),所以对教会的破坏特别严重。

本文开头所讲的纽约侯君丽师母的教会和洛杉矶张志刚牧师以前所牧养的教会,是两个因冲突以致分裂的例子。还有更多的教会正在静悄悄地被传销侵蚀;正如一个传销者所言:“两条线就分裂?有的教会七、八条线还不是活得好好的。教会分裂是因为牧师在台上骂人,把人给骂走了。”敢于对付罪的牧师容易被批评为没有爱心,不讲合一。问题是教会怎么能与罪合一呢?“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与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什么相和呢?”(哥林多后书6:14-15)“岂不知与世俗为友就是与神为敌么?”(雅各书4:4)

当商业欺骗、玛门崇拜和“新纪元运动”的异端信条侵入教会,与神争夺灵魂的时候,神的儿女们岂不应当警醒?

注释:
[1] 何凯立,《世界直销法概况以及对中国直销立法的建议》。http://www.dsrc.nsysu.edu.tw/
[2] Robert L. Fitzpatrick, “Does MLM Pass the 70% Test?” [on line]; available from http://www.falseprofits.com/default.html
[3] Robert L. Fitzpatrick, “The 10 Big Lies of Multi-Level Marketing”; [on line]; available from http://www.falseprofits.com/default.html
[4] Market America, “10 Steps To Systemized Effective Duplication,” p.3.
[5] Market America, “Career Manual,” p.17.
[6] 同 [3]。
[7] 同上,p.8.
[8] 同 [3]。
[9] John Milton, “Four Lies about MLM”; [on line]; available from http://www.mlmwatch.org/01General/mlmlies.html
[10] Market America, “Career Manual,” p.14.
[11] 同上,ch.4, p.2.
[12] 张逸萍,《新纪元的陷阱》(美国中信出版社,2001年),□第237页。
[13] 同上,第124页。
[14] 同上,第128-129页。

参考书目:
(1) Mather, Kim S. "Is Your Church a Market Place?" [on line]; available from
(2) Fitzpatrick, Robert L., Joyce K. Reynolds. False Profits. Herald Press, 1997.
(3) Walsh, James. You Can't Cheat An Honest Man. Silver Lake Publishing, 1998.

■ 彭 晖 来自中国大陆,现居美国中部,为本地华人教会同工。
(本文的名字都不是真名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传销之风 危害教会一文刘同苏的回应

刘同苏(来自中国大陆,现为纽约新生命宣道会牧师。)

有些病固然可怕,但传染性差,祸害来祸害去,也就是染病的一人而已。另一些病(诸如SARS)却不仅可怕,更以渗透和复制自身为特征;一旦祸起,不撂倒一片,绝不罢休。传销对于教会的健康恰似SARS这一类的传染病。

基督徒从事传销活动明显地违背了两条灵命生活的基本原则﹕

(一)教会里不容从事营利的商业活动。教会是敬拜神的圣殿,是传扬福音培育灵命的地方。在教会里从事营利活动就是篡改教会的性质(即把圣殿挪为它用),就是用玛门的铜臭玷污神的殿。不管传销的人打着帮助人生活或是改善人健康的旗号,其骨子里的目的无非是赚钱。特别要指出,教会不是一个外在的堂会,而是基督徒生命的集合。从而,所有利用教会活动和肢体关系从事传销的行为,无论在不在教堂建筑里面,都已玷污了神的殿。

(二)基督徒不应参与不道德的职业。如果一个基督徒仅仅以合法不合法作选择职业的底线,那么,他就与世人无异,甚至还不如许多世人。例如,一些赌博业和色情业在美国是合法的,是否基督徒也可以经营呢?即使传销尚不完全非法,单就其带有欺诈性质的商业不道德性,就应使基督徒止步。况且,如彭文指出,美国有四十九个州立法取缔或限制传销活动,可见,传销充其量也不过是处在非法与合法之间的擦边球。这种连世俗的法律都力图取缔或限制的事情,原本应作世界之光的基督徒怎么可以去热衷呢?

传销具有其他商业侵袭所没有的特殊形式,由此,对教会具有特别的侵害力。这种侵害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盗用和败坏神的信誉。诈骗不仅仅是说假话。诈骗是伪造或假冒信誉而使别人相信其假话。传销是有组织的伪造和冒用。传销将教会列为其发展的重点领域,就是有计划地来盗用教会的信誉。当基督徒被利用成为传销的工具,教会的信誉就成了他们诈骗的背书。一旦他们的诈骗被戳穿,无辜的教会反而要为他们背黑锅。已经有过被骗的慕道友打电话或跑到我们教会质问牧者﹕“教会为什么允许信徒在外边用基督徒的身份骗人?”彭文指出,哈佛大学商学院的教授已经出来揭穿传销盗用商业科学信誉的谎言。教会也应当出来保护教会的信誉。对于基督徒,传销绝不是个人事务,而是涉及神和教会信誉的事情。以基督徒的身分或教会的名义从事传销是在滥用人们对神和教会的信任。

(二)强力渗透。传销是利用直接的人际关系来传。所以,他们对人的组织特别感兴趣。大概没有一个人的组织愿意被人利用。由此,他们进入一个组织的方式是渗透。教会的信誉资源是传销特别需要加以利用的,而教会不设防的内部关系又使传销惯用的“宰熟”手段特别奏效。从而,许多传销组织都有计划地对教会实施渗透。例如,他们针对教会而特别设计并训练其人员熟练使用带有隐蔽性的推销语言(“这不是为了钱,而是为爱心帮助人”,“要凭着信心加入”等等);根据教会的结构而设计训练打入的方式(先拉牧者,同工,骨干;然后,利用他们的影响拉一般会众和慕道友。团契和查经班的负责人常常是首当其冲者;这种小组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教会的牵制较少;而且,小组的负责人比牧者和主要同工的灵命弱,却比一般骨干有更广的影响力)。

(三)夺人的方式。一般的销售以物为着眼点,商品交易在本质上是一次性的。而传销却以人为着眼点,以长期控制人来销售商品。传销使用各种手法从里到外全面地控制参加者,使参加者的生命发生变化。那些真正陷进去的人,整个人都变了。几个礼拜之后,连最熟悉他们的朋友都不敢相信他们是同一个人。下面几个方面说明了“传销”这种东西是如何陷人于网罗之中的﹕

(A)世界观的翻转。一般的销售只要挑起人们的冲动,而要使人长久坚持,就必须在人里面建立某种信念。传销组织用书面教材,音像材料,大小会议,经过训练的上线的说教,挑起人们对金钱的追求,感官享受的欲望,个人权势的向往,并反复确证这是最美好的人生目标,值得竭尽全力去追求,由此而通过植入世俗信念体系的方法从内到外地控制参加者。

(B)组织与技术的控制。 传销组织通过定期的全国或地区性的会议,各种技术讲座,见证会,上下线的联系,牢固地将人套在其组织内。其组织结构和规章也特意设计得让人能进不能出。比如,退出程序中有一条规定,要求必须通过退出者的上线办理退出手续。一个人退出是因为不愿再让人赚自己的钱,而该规定限定要由那位正在赚你钱的人来批准你不让他赚你的钱。

(C)灵的摧毁。参加传销较深入者都会感到传销组织用各种灵(当然不是圣灵)的手段整体性地控制人的生命。深陷其中者,旁人对其有“中邪”或“着魔”的感觉。浅尝辄止者只是损失了一点钱财。那些深陷其中者(无论以后在传销组织里面与否)对真正的灵性生命再也打不起精神来,因为邪灵的火那样喧嚣地烧过他们的生命,他们的灵。

(四)极具传染性。传销的根本特点不是销,而是传。一个人在其中赚钱的唯一方法就是发展下线。传销先把人对钱的欲火挑到最旺,然后,告诉你赚钱只有一条路,就是把别人也拉进来。钱和传直接相连,无怪乎那些传销的人发了疯似地到处拉人。由于其传播的速度,教会应当对传销有极高的警惕。一不留神,也许半个教会的人已经陷进去了。有一件事要特别提请注意﹕渗透在教会里的传销者会截教会的流。初来的慕道友灵里的抵御力最差,渗透在教会里的传销者会乘其还未真正进入教会时把这些原本冲着教会来的人截到传销组织那边去。

由于其诈骗的性质,一种传销在一个地区一般不会持续很长的时间,但就是其短暂的一过对教会的摧毁力却很大。作为已受其害之教会的牧者,我特别感谢《生命季刊》刊载彭晖姐妹的文章,以此可以提醒那些正在或将要面临挑战的教会。
编者提醒注意:任何一种类似将人的眼目转离神,以别神取代耶和华的运动,都是危害极深、极其危险的。比如:募集资金做生意赚大钱、放债取利等等,其背后乃是撒旦的面目!求主警醒我们!

哎...今天够累的,签到来了7...
你们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宣传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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