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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篇6离婚] 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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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2 23: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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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5:31】“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
【太5:32】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一.神的旨意:一生的委身
神创造男人和女人以后,祝福了男人和女人的婚姻。当男人和女人离开父母连合时,就成为一体。
【创2:24】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男人和女人结合之后,便永远成为一体,这是神对婚姻的命定。

【太19:4】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太19:5】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太19:6】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离婚绝不是神的意愿。神理想的婚姻是一夫一妻,除了死亡,婚约不能解除。
【罗7:2】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罗7:3】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
无论在主耶稣的时代或在今天,离婚都会带来伤害和毁灭。神设立婚姻的原意是一生之久的委身。一旦结婚,就不应选择离婚来解决问题。

【玛2:16】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说:“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不可行诡诈。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二.离婚的条件:淫乱
神对婚姻的本意是要人藉着婚姻结为一体,永不分离。然而,人的罪恶本性令离婚变得无可避免。因此摩西便制订一些律例来帮助那些受害者,这些律例都是民事法律,特别为保障妇女而设。在当时的文化背景中,妇女难以独立生活,得依靠男人。
【申24:1】“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申24:2】妇人离开夫家以后,可以去嫁别人。【申24:3】后夫若恨恶她,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或是娶她为妻的后夫死了,【申24:4】打发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妇人玷污之后再娶她为妻,因为这是耶和华所憎恶的。不可使耶和华你 神所赐为业之地被玷污了。”
我们在本文看到,主耶稣对于休妻的旧约律法问题,做出了完整的说明,‘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太5:31-32】

休妻:指男方向女方提出离婚的要求。
休书:由男方写给女方的离婚证明书,以保障女方日后的社会地位,并可避免再受男方的骚扰。

淫乱:指婚前或婚后不轨的性行为。淫乱破坏了神所制定的一男一女纯正结合的婚姻(创2:24)。
对于休妻的问题,主耶稣只允许人在妻子不忠的情况下才可以离婚,而且还认为,其它离婚的理由都是无效的。
主耶稣在此表明,随意休妻,将导致淫乱的事情发生。上帝心目中的婚姻是‘到死为止’的,因此随意的休妻,在上帝眼中,这‘休书’并不成立。因此,两人的婚约仍然有效,导致被休的妇人另外结婚,也等于干犯前一次的婚约。不过这一切的责任却应该在一开始休妻的男人身上。
主耶稣也认为一个被休的女子如果再嫁,对她本人和其后夫来讲,都算犯奸淫;如果前夫再把休了的女人娶回来,也是犯奸淫。
亲爱的肢体,“至死才分离”,这是神的本意,希望我们对婚姻负责!就像主耶稣宣布的,不是淫乱导致的问题,就不能用离婚的方式解决问题!

愿肢体们的婚姻,白头到老!阿们!
                    

来自群组: 金灯台团契分享组
哎...今天够累的,签到来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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