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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一姐妹就《我们对家庭教会立场的重申》的第十七条内容提问如下:
他们或者对此浑然不觉,或者对此有所察觉,但都习惯了以各种方式压制自己灵魂的痛苦。各种方式是指什么?可否举个例子?谢谢!
2、本站作出如下解释:
1)十七条原文摘录:任何人若自愿地相信和服从某种违背圣经的标准、主义和命令,乃是背叛了良心的真自由,活在被奴役的和敌对上帝的生命状态中。他们或者对此浑然不觉,或者对此有所察觉,但都习惯了以各种方式压制自己灵魂的痛苦。
2)解读:一个违背圣经的标准的人,乃是背叛了良心的真自由,活在被奴役和敌对上帝的生命状态中。他们或者对此浑然不觉,或者对此有所察觉,但都习惯了以各种方式压制自己灵魂的痛苦。简单地说:一个违背圣经标准的人,乃是背叛了良心的真自由的人,他的灵魂是痛苦的。为什么是痛苦?因为没有真理的真自由。他们所用的方式可能是:逃避思想,或以别的事情来麻醉自己,以达到忘记灵魂的痛苦的目的。例如:在圣经的真理中每个人都可以自由的敬拜上帝。但一些政治体制限制了这一良心的自由。当人在软弱和惧怕中常常选择的一种方式就是——自欺欺人。并且会习惯性的用这种方式来压制灵魂的痛苦。他们自欺欺人的表达方式可能会这样:哪里不是敬拜上帝的地方呢?去哪里聚会都是一样,只要心中敬拜神就是了。所谓的心中有神,哪里都一样的说法。又如:圣经教导我们要顺服掌权者,我们的聚会是合法的,而家庭聚会是非法的,我们基督徒不做非法的事。等等...!
3)对此,我们不作解释,因为往后将九十五条读完自会有解释。但愿意主的光照,使我们有所察觉。也靠主恩典的力量,使我们从压制灵魂痛苦的状况中被释放出来。自由的敬拜我们的神,也是全地的主!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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