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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远志明事件”的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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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9 11: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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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远志明事件”的问题

                                                                                                  

本文转自生命季刊 第80期 2016年12月
编者按:生命季刊网站2015年2月刊登了18位华人教会牧者联署发布的“柴远事件”的调查报告,2016年7月刊登了GRACE机构的独立调查报告;故本刊收到了一些关心该事件的读者提出的问题。本刊编辑部就其中有代表性的问题,回答如下。


一、远志明牧师的性骚扰事件到底是怎么回事?有人说:他的“性侵罪”是在信主前,应该早悔改了;为什么还抓住他信主前的罪不放?几例所谓“性骚扰”听说都是诬告。远志明之所以不回应,有可能是在效法耶稣的沉默啊!

答:根据18位牧者联署的调查报告[1],共有4项对远志明牧师性骚扰的指控。其中两项性侵指控发生在远信主前(1989年及1990年),另外两项性骚扰指控是发生在2013年5月和9月。请注意,后两项指控并不是发生在他信主之前,而是在他作传道人20年之后的2013年。

没有人会对一个认罪悔改的人抓住不放。在基督的教会里,不管是一般信徒还是传道人,只要犯罪(尤其是伤害他人的性过犯),都需要认罪和悔改,向受害者道歉并求得饶恕。而犯罪又不悔改的传道人,带着污秽进行的所谓“事奉”,是污染了教会的圣洁,是神所恨恶的。

除了18位牧者委派的调查委员会对这些指控做过详细调查之外,另一个专业的美国主内机构对其中的巴黎个案也做过严谨而翔实的调查[2]。这么多的牧师参与,又有那么多的证人作证,决不可能是诬告。华人教会18位牧者和美国GRACE机构之所以严肃调查此事件,就是为了避免“诬告”与“被诬告”。

按着教会纪律,一个传道人若受到了指控或诬告,一定需要澄清或解决。若是自己犯罪跌倒,自己就需要认罪悔改;若是对方诬告自己,他会迫切以证据来澄清自己被诬告的事实;若诬告属实,那么诬告者就需要认罪悔改。但是,远牧师在过去的两年里,先后拒绝了18牧调查团为之提供的辩解机会,拒绝了第三方GRACE机构以及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报社对他发出的调查和访谈的邀请。他虽然在2015年3月2日发声明对这些指控“一概否认”,但除了这四个字,他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远牧师声称“会积极配合”神州的相关调查,但两年过去,我们没有看到神州有任何的调查。他这些悖于常理的回应表明:对他的指控决不是诬告。

远牧师的沉默也完全不同于耶稣的沉默。耶稣是完全无罪的,祂的沉默表达对苦难的顺服;但耶稣在宣称自己是神的儿子的时候,没有沉默。远志明是以沉默逃避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他保持沉默,拒绝一切主内解决问题的渠道,这样使问题得不到解决,导致许多弟兄姊妹困惑,教会被搅扰,这种令人痛心的光景,完全是因着远牧师故意保持沉默、刻意拒绝澄清事实、拒绝说出真相造成的。


二、18牧的调查报告和GRACE的调查报告可信吗?会不会他们都被黑暗势力收买了来攻击远牧师的事工?是不是魔鬼的攻击?是不是xx党的阴谋?

18位牧者均为在华人教会事奉多年的牧师或宣教领袖,他们的信仰与生命见证及事奉都清楚表明他们是神的忠心仆人。这些牧者都是怀着对教会负责的态度,联署调查报告的。

参与调查的第三方机构为GRACE(全称为Godly Response to Abuse in the Christian Environment,可译为“合神心意地回应基督教内部的犯罪事件”)是一个非盈利性基督教机构,其事工是为教会内部发生的性犯罪、虐待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培训、辅导及独立调查。GRACE的团队在对受害者、施害者及证人进行访谈调查方面,有着丰富的专业经验。GRACE的董事会成员包括在职的和前任的检察官,心理学家,辅导员,神学家,牧师,和其他专业人员。该机构的创办人及负责人是Boz Tchividjian,为美国著名布道家葛培理牧师的外孙;该机构在教会界享有极高的信誉。

如果读者明白了GRACE及18位牧者的背景,就会知道他们完全不可能“都被黑暗势力收买了来攻击远牧师的事工”。

是不是魔鬼的攻击?

请注意,魔鬼的工作就是欺骗,他喜悦人犯罪,而不愿意人悔改;喜悦人说谎,而不喜悦人诚实。雅各书4:7要我们顺服神,抵挡魔鬼。

几位指控远牧师的姊妹所做的既是为了追求公义、圣洁,也是为了不再有姊妹继续受害。如果这些指控的姊妹们是“撒谎诬告”,如果参与调查的所有的牧者和机构也一起跟着编织虚言,那么,你可以说这是“魔鬼的攻击”。然而事实是,撒谎的不是这些姊妹,也不是这些参与调查的牧者和机构。

追求公义、圣洁、维护教会的圣洁,一定是神所喜悦的。而淫乱、污秽、谎言则是出自魔鬼。弟兄姊妹可以以圣经标准来分辨,到底哪些东西是魔鬼的攻击。

“远志明事件”是XX党 “阴谋”吗?

当然不是。事件发生后,“阴谋论”虽然甚嚣尘上,但头脑冷静的人会根据两份内容翔实的调查报告做出公正的判断。以巴黎性骚扰案为例,2013年9月是远牧师提前三个月设计整个事件,把一个当时还在国内度假的90后小姊妹电邮召回巴黎见面、并把小姊妹叫到旅馆里看淫秽影片……这些是远牧师主动策划、实施的行动,是与“XX党为打击基督教而施展的阴谋”毫无关联的。


三、你们不可论断、审判。你们不应该充当法官,不应该扔第一块石头。

在这个事件中,一些人对“不可论断”(太7:1-5)、“我也不定你的罪”(约8:3-11)的经训,表现出惊人的无知和滥用。在基督的教会里,一个人犯了罪,根据圣经原则和事实真相,对犯罪者说:“你犯罪了,要悔改!”这不是论断。

马太福音18:15-17节: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这段经文是主耶稣为教会制定的纪律。从私下“指出他的错来”,到公开“告诉教会”,全部是耶稣定下的执行纪律的步骤。按着主的教导,指出罪、并要人悔改,这不是“论断”。

大卫犯罪后,耶和华差遣拿单到了大卫那里,拿单对大卫说:你就是那人!他直接责备大卫:你为什么藐视耶和华的命令,行他眼中看为恶的事呢?(参撒母耳下12:1-15)大卫在拿单的指责下悔改。请问,这里拿单是“法官”吗?是扔“第一块石头”吗?绝对不是。

“扔第一块石头”引申自经文约翰福音8:3-11节。说“不应该扔第一块石头”的人,把按着马太福音18:15-17节的教导处理教会问题的人比喻成“法利赛人”,因此没有权力扔“第一块石头”,这样的比喻或应用,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这段经文,完全不是在说教会中有人犯了罪,你们就不要去指出他的罪,如果你指出,你就是“扔第一块石头”。那些讲“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可以拿起第一块石头”的人,包容罪并给犯罪找借口的人,不要忽略了神是圣洁的,要思想神的心意是:“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四、远已经认罪了,在神面前认罪就行了,为什么非要在人面前认罪?远牧师再有罪,也是他与主耶稣之间的事。

远志明不只一次被指控性骚扰。关于这些指控,他在2016年3月在澳洲的讲道中依然是否认的。他说:“89年我到了海外,在流亡的生活中,也出过轨、婚外情……与其为自己没犯过的罪申辩,不如为自己所犯过的罪懊悔”。请留意,他说的这些话,不过是避重就轻地认信主前“婚外情”的罪,以混肴视听,好掩盖他真正的性侵和信主后性骚扰的罪,藉此逃避真实的认罪,以便可以继续扮演属灵领袖的角色。实质上根本没有认罪。

人犯罪,如果所犯的罪没有牵涉到亏负人,例如只在心思中,还没有付诸行动,没有损及任何人,一般来讲,只须向神认罪。但如果所犯的罪,牵涉到了亏负他人,除了向神认罪,也要向所得罪的人认罪,甚至做出弥补的行动,这是圣经的教导(参民 5:5-7;路19:8)。公众人物犯罪,已经造成公害或影响,就需要公开地认罪。连社会也是按这个标准来要求公众人物的,何况教会呢?

五、你们为什么不在教内解决?家丑不可外扬,你们为什么公开发这样的信息?使软弱的人绊倒,主的名蒙羞。

在公开发表有关远牧师性骚扰事件的任何一篇文章之前,18位牧者以及多位没有公开姓名的其他的牧者,都已经按照圣经关于教会纪律的教导(马太福音18:15-17),预先私下一次又一次地与涉及这个事件的有关人士沟通(这些人包括远志明牧师本人,“神州”机构董事会,按牧团的王永信牧师及按牧团的其他牧师),但是他们几乎没有任何回应。王永信牧师唯一的一次回应说:“按牧团同工们觉得目前已有了调查委员会,则按牧团无需再参与此事”,“本人现已年届九十,在思想与体力方面皆无法担任‘监督’重任,也请一并见谅。”而神州的董事会主席在收到18牧者私下预先给他的数次电邮、以及发给他的调查报告之后,不仅没有回应,反而打电话给生命季刊的董事会主席说,要把生命季刊“告上法庭”。是神州董事会完全堵死了18牧与他们在主内交通的路,在那种情况下,18牧才决定把调查报告公开。(即太5:17“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

从2014年12月底4位牧师私信远牧师请他严肃面对指控到今天,两年的时间里,多位牧师及弟兄姊妹多次努力地在私下沟通,甚至托人从中转告,为能够在教会内部解决问题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至今为止,我们尚未看到远牧师以及神州的任何回应,遑论合神心意的认罪悔改求饶恕。

公开这样的信息,会“使软弱的人绊倒,主的名蒙羞”吗?

揭露罪恶、清理罪恶,表明我们所信的神是公义圣洁的,是大有能力的。若是掩盖起来、害怕揭露,才会给教会带来伤害和毁坏。 “18牧师联署公布的《关于“柴远事件”的调查报告》”的结语部分,以及“GRACE:关于远志明牧师2013年在法国巴黎期间所受指控的独立调查报告”中的结论部分,都分别清楚阐述了公开处理这一事件的属灵意义。作为对广大读者的回应,我们摘录如下:

18位牧师联署发布的调查报告  结语

读完这份调查报告后,我们相信会给弟兄姊妹带来震惊与伤痛。
但这并不是我们公布这份调查报告的目的。
我们的目的是遵行圣经的教导:教会要追求圣洁,秉行公义,罪恶需要被清理,跌倒的需要挽回,神的子民要远离罪恶,每个人都要因此受警戒(加拉太书6:1b)。18位牧者同样是带着震惊和伤痛审阅这些报告的。我们的祈祷和盼望,仍然是远志明牧师能够积极回应,严肃地面对上述指控,好在上帝面前摆正自己,使家人得安顿,教会得洁净,弟兄姊妹也因明白真相而得以自由。我们仍然盼望神州传播协会董事会能够按圣经原则来处理此事件,与我们一同维护教会的圣洁。

我们的目的是使我们所持守的信仰原则得以实现;这些原则在13位牧师的信中和在18位牧师的信中被一再申明:

教会是神从世界中分别出来、用基督宝血所买赎的属灵群体,是耶稣基督的身体和见证。教会应当竭力遵行基督的命令,维护自身的圣洁(以弗所书1:4,5:26-27;彼前1:15,2:9)。教会中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掩盖、袒护、包庇、纵容罪恶。爱、宽容、赦免,都不能取代教会对罪恶的清理。教会必须显明其维护公平与公义的特质。

借着这个事件,我们再一次看到我们的神是掌主权的神。祂掌管历史,鉴察人心;祂清除罪恶,洁净教会。

我们相信,神借着这个事件,提醒我们决不能在祂的教会中,或在人自己心中,建造“巴别塔”或大大小小的“巴比伦”;决不可高举人和高举事工,而忽略真理与圣洁。

我们相信,神借着这个事件,提醒我们信仰与生活不能割裂,使我们更愿意来到基督的十字架前,叫圣灵借着十字架治死我们旧人中那种根深蒂固的假冒为善。

我们相信,真正属主的人会从困惑、软弱、绊跌中,靠着神的恩典重新站立,更加追求圣洁,更加维护教会的圣洁。

我们相信,神借着这样的“恶性事件”,使华人教会更加儆醒,使我们对教会的圣洁更加看重,对发生在自己生命中或教会里的罪恶更加敏感。

当更多的基督徒为神的殿心中焦急、如同火烧的时候,更多的基督徒谦卑在主面前为教会的圣洁祷告呼求的时候,神复兴我们华人教会的日子就近了。

愿神怜悯祂的教会!


GRACE关于远志明牧师2013年在法国巴黎期间所受指控的独立调查报告的结论部分:


属灵影响
远牧师的这些行为对每一位受访人都已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当VC[3]被问到这些事情对她有什么影响时,她说:“当然,这件事发生以后,我很失望,不明白这件事为什么会发生在我的身上,也曾责问自己。当然,因为(远牧师)是个牧师,我也疑惑,他怎么会做出这种事。但是,我很快就从这件事中恢复了过来。”VC并没有因此事遭到永久性的、毁灭性打击,她说:“实际上这件事更加坚定了我的信仰,因为我意识到,我不应该把自己的信仰建立在某一个人的身上,而是应该建立在上帝身上。”同样,DW也说,虽然一开始他觉得远牧师的行为使VC受到了欺辱,但后来他逐渐意识到,VC的信仰很坚定,她现在似乎情况很好。但是,当VC被问到,基于本审查的结果,如果按她的意愿这件事该如何处理时,她说,“至少他应该被开除。他不应该再继续做牧师。”

GF补充说,“我在这里,并不是要起诉远牧师。我跟他并没有个人恩怨,但我想这件事的发生,对我所在的教会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或困扰。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在这里作证的原因。”同样,OK补充说,他对本调查的唯一诉求是让真相显明。他说,“我想要真相。我盼望得到真相、公义、和解、及悔改。”

JH是本调查被访谈人之一,他不是基督徒。他说,这一切事件对他产生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JH说,他无法成为基督徒的原因之一是“……因为有远这样的人。我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我并不敬佩他,然而,他竟然能仍然在台上讲道,而且还被认为是一个好传道人。这些事使我远离基督教。”JH进一步解释说,“然而,对于像我这样的人,实际上,(远)没有使耶稣基督进到我的心里,实际上他是让耶稣离我越来越远。他(远牧师)声称他跟上帝的关系有多么近,那么就是因为他,我就要远离上帝了。”当被问到他盼望这次调查能有什么样的结果时,JH说,“我认为(远牧师)不应该再公开作演讲、公开讲道,尤其是有些人也许并不知道他是谁、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因为他在演讲时往往说得天花乱坠。”JH最后说,他盼望这次审查能产生正面的影响,说:“如果你们能够做一次很好的调查,得出很好的结果,这会把我与上帝的关系又拉近一些。”

幸运的是,远牧师的这一恶劣行为没有对VC造成更大的伤害。在远牧师实施更加恶劣的行动之前,VC及时离开了那间宾馆。无论如何,远牧师身为一个基督教传道人领袖,他的行为摧毁了VC对他的信任。许多人曾经愿意跟他站在一起、支持他的事工,这一系列事件也背叛了这些人对他的信任。

如果他不能为自己所造成的损害作彻底、真诚的悔改,疗伤会是一个极其困难的过程,这不仅对这件事的直接受害人是如此,而且对任何参与或容忍此事、企图将此事由大化小、或认同施害者行为的机构也是如此。真正的悔改要求犯罪者彻底承认自己的恶行及欺瞒,以及由此所造成的伤害。[36]

(本段为原注36内容:)悔改意味着:对某件事“有不同的心思意念”。它的真实意思是用基督的心认识我们所犯的过错。最起码,悔改应该包括:1)真相:包括犯罪事实,以及犯罪引发的事件,我们自己,以及犯罪所影响到的他人;2)谦卑的心。这就是说我们意识到我们缺乏智慧,没有分辨。因着我们有“错误的心思意念”,我们就要谦卑地顺服那些被证明以基督的心为心的人。3)同情那些因我们的罪被错待、被伤害的人。4)认识这些犯罪是违反神的美善和圣洁,而不仅仅是伤害他人的一种行为。 5)渴望做出赔偿。这个定义改编于DianeLangberg的一篇文章,参见“An Inward Look (Part One and Part Two),” Christian Counseling Today Vol. 9 No. 2(2001).

我们也意识到,“对于那些习惯犯的罪,悔改过程从来就不是一蹴而就的;一蹴而就的悔改是不可能发生的……悔改不在乎眼泪、不在乎言词、不在乎情绪。悔改是一个漫长、缓慢、持续的变化过程,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因为这是一个由内心向外表发出的过程。”[37]我们向上帝祷告,期盼远牧师能够启动这一过程,第一步是将真相昭示于众,告诉世人,他对VC及其他指控说被他欺辱、被他伤害过的那些人,究竟做了些什么事。

结论
有些基督徒担心,将基督教组织内部一些性行为不端的问题揭露出来,会给基督的圣名带来羞辱。其后果是,基督教组织内部的那些行恶者常常得到鼓励而继续伤害甚至摧毁他人的生命,而其他人却沉默不管。然而实际上,圣经教导我们,从耶稣的属性来看,祂既是真理又是光[38]。所以,因为惧怕给耶稣的圣名带来羞辱而将罪恶藏掖在黑暗里不予暴露,反而会真正给耶稣的圣名带来羞辱,因为这种做法违背祂的属性。作为上帝的儿女,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蒙呼召进入真理和光中,这一呼召不只是针对个人,也针对基督教组织。对这种恶行不加以谴责和曝光,不仅会羞辱耶稣,而且会摧毁我们本来企图保护的组织。黛安·兰伯格博士这样描述基督教内部组织中的问题:

我们在世界各地教会、在宣教机构、在基督教机构或委员会里都看到过类似问题。不道德的行为、偷窃、腐败、性犯罪,像癌症一样蔓延;整个系统在竭力保持外表的光鲜,却忽视这个系统所患的疾病。他们认为是在维护这个系统,并称它为属上帝的系统,却无视、也不去对付里面所隐藏着的疾病。他们真的认为,若承认疾病的存在、并致力制止疾病蔓延,那就会毁掉上帝的事工。然而,将系统里最严重的病症简单地掩盖起来,不是治愈一个病入膏肓系统的正确步骤。我们说,这是主的事工,我们要用这个系统的力量来保护主的事工……任何系统(无论是家庭、教会、社群、或是机构),除非它充满了真理和爱,它都不是上帝的系统。否则一个系统若容忍罪恶、虚伪、疾病、邪恶、或对真理的歪曲,无论人用什么样的美言来描述这个系统,它也不是上帝的工作。我担心,作为人我们都有一种倾向,即屈从于人的、过去的、传统的、系统的固有文化而来的指令或想法,结果我们却拒绝聆听和顺服永活、永在的上帝[39]。

令人悲哀的是,那些口里传扬耶稣的机构往往导致性犯罪、性过犯的受害者离开耶稣,因为耶稣对人的爱、顾念、及关怀并没有能在这些机构里彰显出来。然而,当一位在美国华人基督徒中很有声望的领袖和传道人受到指控以后,18位牧师勇敢地启动了独立调查程序,用实际行动表现出他们对“一个最小的”人[40]的真正关怀。我们祷告盼望上帝做工,使远牧师,神州(CSFCF),以及这一群体中的所有人,都出于真理和爱,为了基督教会、也为了密切关注此事的世人,也能同样向受害者显出这种顾念和关怀。我们也祷告,求上帝将勇气赐给其他可能已经受到类似伤害的受害者,使她们也能够像VC及其他参与本次调查的人那样,走上前来揭露罪恶。保持沉默只会让施害者更加胆大妄为,让更多其他人受到伤害。

远牧师及神州(CSFCF)正站在一个新的门槛,他们有一个前所未有的机会可以作出榜样,向华人社区内外展示出符合基督信仰的真正悔改。我们祷告,盼望这个报告使上帝得到荣耀,盼望此报告能够鼓励神州(CSFCF)及远牧师谦卑地迈出一步,公开透明地讲明真相。我们也祷告,盼望这个报告能够激励并鼓舞其他人,在他们自己的信仰群体里,也能够勇敢、透明地处理犯罪指控,效法耶稣,对那些常常受人忽视、被罪恶摧残的人充满爱心。


恭敬地提交于2016年6月22日
GRACE


注释
[1]见“18位华人教会牧者联署发布《关于“柴远事件”的调查报告》”:https://www.cclifefl.org/View/Article/3900
[2] GRACE机构调查报告见:https://www.cclifefl.org/View/Article/4709;中文版为本刊负责翻译。
[3] GRACE 的调查报告中,为保护受害人及其他各位证人的隐私,均以英文字母来指代。
[37] 以下注释保持原文注释号码。参见http://www.netgrace.org/链接
[38] 参见约翰福音14:6 和 8:12
[39] 同上。
[40] 马太福音 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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