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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宗教法实施后中国教会将迎来大复兴!先知早有预言!(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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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5 14: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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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宗教法实施后中国教会将迎来大复兴!先知早有预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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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按:本文系本平台原创文章,为了方便其它平台转载,故不设置原创,也不设赞赏,以便让更多的人看到后得鼓励、为国家祷告。欢迎转载,希望能标明转自心灵港湾。
另外,希望其它平台切不可私自打上原创标签,本平台发布的一些文章,因未设置原创,被一些自私的主内公众号原封不动的搬抄后,竟肆无忌惮地设置为原创,以至本平台要再次发布时反而被告知需要转载。不信主的人尚且知道人在做,天在看,何况基督徒呢?难道不知道后果吗?




我们首先来看一个先知预言,这个预言是香港611灵粮堂(主任牧师张恩年)教会的一位 先知于2011年,即习当选前所得着神的启示而发的预言,其预言如下:

习是中国兴起的古列王!上帝的恩膏与权能要与他同行,会带来中国的崛起,会带来宗教的改革,信仰必自由!成为世界第一强国,神要翻转中国,化不可能为可能!神要做极奇妙的事,神要在中国做新事!中国要成为列邦列国的祝福!

并且神说,祂要得着习近平,习会敬畏神。神激动他的心,要以能力给他束腰,为他除去一切的拦阻!在发预言时这位 先知不断的强调:神要得着习,神会得着习!

在预言中,她特别提到了中国教会的信仰自由。她说在异象中看见大街小巷都挂起了教会的牌子,家庭教会不再躲藏,而是公开化、自由化,信仰必自由,中国的宗教政策必将开放!


预言成真
这预言已经过了至少六年了,现在来看,预言已经大部分实现了!在2011年时,中国面临许多难解问题和困境,许多观察家持悲观态度,而且腐败问题盘根错节、积重难返,中国当时的实力离第一强国有很大距离。
但这几年过去了,预言成真了:习主政后中国日新月异、各个方面都突飞猛进,最棘手的腐败问题也迎刃而解!正如先知所预言:“神激动他的心,要以能力给他束腰,为他除去一切的拦阻!”所以根本原因是上帝定意要兴起中国、祝福中国,在神并没有难成的事。

其它预言几乎都实现了,惟独关于宗教信仰的预言尚未成就。但笔者相信,很快这部分预言也会成就!转捩点就在此次新宗教法,其实此次的修订条例已经释放了开放的信息,相信后续落实后会有更大更明显的开放与自由,教会大可不必持悲观态度,接下来笔者带大家一起来解读其中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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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看看宗教政策的进展
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了《宗教事务条例》。
2018年1月8日,全国宗教局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实施新宗教事务条例,是2018年的宗教工作重点。
2018年2月1日,中国将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

1月8日人全国宗教会议提出: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指导各地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换证工作。此次换证会加入一个“赋码工作”,即每一个宗教活动场所会有对应一码,目的是信息化、数字化,方便宗教基础信息数据库全国联网工作、对入库数据进行核对、修正。赋码工作完成后,相关部门为已赋码的宗教活动场所换发了新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此次换证工作,可能会让家庭教会逐渐走向公开化和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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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担心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实施,家庭教会可能会受到限制和打压。据悉,某些家庭教会已接到通知,要求到三自教会去进行登记。然而,事情发展将并非如悲观者所料,“玄机”就在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的第三十五条。


家庭教会合法化

第三十五条
信教公民有进行经常性集体宗教活动需要,尚不具备条件申请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由信教公民代表向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征求所在地宗教团体和乡级人民政府意见后,可以为其指定临时活动地点。
在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指导下,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对临时活动地点的活动进行监管。具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条件后,办理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手续。
临时活动地点的宗教活动应当符合本条例的相关规定。


其实这条新增的条例,是专门为家庭教会“量身定制”的!通俗的解读就是:家庭教会可向政府备案成为临时活动地点。“不具备条件申请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指的就是家庭教会,可由“信教公民代表”(即教会牧者)直接向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征求所在地宗教团体(如三自教会)和乡级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意见后,可以为其指定临时活动地点”。整个备案程序主要涉及教会牧者与县级宗教事务部门两者,其实是政府为家庭教会打开绿灯,容许我们独立以“临时活动地点”的形式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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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深远
相信大家现在已经明白第三十五条的“玄机”了,笔者相信在新《宗教事务条例》正式施实后,家庭教会会比较容易的通过“临时活动地点”备案,从而合法化、公开化!这个突破,虽然表面上只是中国宗教政策跨出的一小步,但却是宗教政策开放的一大步!许多人太过纠结于新条例的种种不遂己意的限制(难道要政府完全照你的要求没有任何监管?),却不知道,政府作为执政者,立法也要考虑自身能有效、合法地监管,但实际上的运作不会太多干涉合法的自由,会释放出很多自由的空间。因为习在全国宗教会议上已经为宗教政策订了新方向,总结即是法治化和支持开放化,给家庭教会备案就是法治化,减少限制就是支持化和开放化。(别忘了习的话: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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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言再次成真
其实这次新宗教条例已经应验了灵粮堂先知的预言:宗教必开放,信仰必自由。只是达到完全的自由开放尚须时日,凡事总有个过程。第三十五条和一些其它修增条例已经从立法上解决了家庭教会合法性的问题,这已经是一个巨大和本质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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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建议:在后天新宗教事务条例正式实施后,家庭教会大可直接去地方宗教部门通过“临时活动地点”备案的形式合法化!如此,有关部门就再没有法理依据对家庭教会无端干涉和打击了!毕竟新法规并非一纸虚文。

据悉,新《宗教事务条例》正式实施后,国家宗教事务局会着手修订《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并将“临时活动地点”的申请细节及相关的监督要点列出。但笔者坚信,此次修法,必加速中国信仰自由化!也盼望弟兄姊妹们继续不断地为此代祷,主必纪念!弟兄姊妹真诚和敬虔的祷告可摇动神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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