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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讲章] 正常的基督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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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 17: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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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基督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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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第一章 基督的血

我们在开始的时候,要好好的考虑这个问题-甚么是正常的基督徒生活。首先我们要指出,正常的基督徒生活,与一般的基督徒生活很不相同。当我们思想主山上教训的时候,我们就难免要问说,除了神的儿子自己之外,地上是否曾经有人实际活出这种生活?但藉此问题,我们会发觉,『除了神的儿子自己之外』这句话,正是这问题的答案。

关于基督徒的生活,使徒保罗在加拉太二章二十节,给了我们一个他自己的定义。他说,『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他不是讲些特别或奇异的事,来作为基督徒高峰生活的标准。我们相信,他是说到神对于基督徒所定正常生活的准则。扼要的说,就是,我不再活着,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出祂的生命。

神在祂的话语中清楚的说出,祂对于人一切的需要,只有一个答案,那就是祂的儿子耶稣基督。祂在我们身上所有的工作,乃是除去我们,而以基督来代替。神的儿子,为叫我们得赦免,代替我们死了;为叫我们得拯救,代替我们活着。所以,我们可以说有两种代替-一种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替,使我们得着赦免;还有一种是基督在我们里面的代替,使我们得着胜利。对于我们一切的问题,神只用一个方法来答复,那就是将祂的儿子更多的启示给我们。如果我们将这个事实不断的放在面前,我们会得到很大的帮助,并且可以免去许多的混乱。

我们的两个问题-罪行与罪性

现在我们要以罗马书头八章,来解释正常的基督徒生活,作为我们研究这个问题的起点;并且我们要从一个实际与实验的观点,来研究我们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指出,罗马书的头八章,自然的可以划分为两部分,并且这两部分在主旨上有相当显著的区别。先这样点出,对于我们是很有帮助的。

罗马书头八章是独立的一段。从一章一节到五章十一节,这四章半是这一段的头一半;从五章十二节到八章三十九节,这三章半是这一段的后一半。仔细阅读这八章圣经,就可以看出这两部分的主旨不相同。例如,在头一部分的讲论中,我们发现复数的罪字(sins)特别显著。然而在第二部分中,复数的罪字一次都没有出现,而单数的罪字(sin),却再三的被使用,并且成为所对付的主题。 为甚么有这样的改变呢?

这是因为在头一部分中,主要的问题乃是我在神面前所犯的诸般罪行;非但众多,且可列举。而在后一部分中所论到的,乃是罪性;这罪性如同一个本质,运行在我们里面。无论我们犯了多少罪,都是由于这一个罪的本质,促使我们去犯那些罪。我们为着各种罪行需要赦免,同时我们也需要从罪的权势下被拯救出来。前者所摸着的是我们的良心,后者所摸着的乃是我们的生命。如果我们的罪性未得解决,虽然我们所有的罪都已经得蒙赦免,我们的心里还是缺少长久的平安。

当神的亮光第一次照到我的心里,我就呼求赦免,因为看见我在祂的面前犯了诸般的罪。等到我接受了罪的赦免,渐渐的我又有了一个新的发现,那就是我发现了罪性。我看见我不只在神面前犯了罪,并且在我的里面还有毛病。我发现我有犯罪的天性,在我的里面,有一种犯罪的倾向,有一种力量引我去犯罪。当那个力量在我里面发动的时候,我就犯罪了。我虽然为此寻求赦免,并且也得着赦免,然而不久我又犯罪。因此我生活在一种恶性循环中-犯了罪,蒙赦免,然后又犯罪。对于神的赦免我满心感谢,但是我所需要的不单是赦免,我还需要拯救。为着我所作的一切,我需要赦免;为着我的本性,我需要从罪的本质中拯救出来。

神两面的救法-血与十字架

因此在罗马书头八章中,我们看见救赎的两方面:第一,我们诸般的罪得蒙赦免;第二,我们从罪的权势中得着释放。为着这两面,我们还要进一步注视牠们的不同。

在罗马一至八章这独立段落的头一部分中,我们曾两次看见主耶稣的血,那就是三章二十五节,与五章九节。在第二部分中,六章六节引进一个新的思想,说到我们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第一部分的讲论是以主耶稣工作的一方面为范围,那就是神凭着耶稣的血赦免了人所犯的罪,使我们得以称义。而在第二部分的讲论中,就没有继续说到血,却集中于主工作的另一方面,是以十字架为代表;那就是说,我们要在基督的死、葬和复活里,与祂联合。这个分别非常有价值。我们会看出,血是对付我们所作的,而十字架则是对付我们所是的。血除去了我们诸般的罪,而十字架却打击我们能犯罪的根源。

在后面的几章中,我们要来看主在第二方面的工作。

我们的诸般罪行

我们要从主耶稣基督的宝血,在对付我们诸般罪行上的价值,以及在神面前使我们得称为义来看起。下面的几节圣经,正是这事的说明。

『世人都犯了罪。』(罗三23。)

『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现在我们既靠着祂的血称义,就更要借着祂免去神的忿怒。』(五89。)

『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祂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祂的义,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三2426。)

在我们研究这问题的后一个阶段中,我们将密切注意堕落的真实性质,与恢复的途径。此刻我们愿意先题醒大家,罪的进入,乃是借着一种悖逆神的行为。(五19。)我们必须记得,无论甚么时候,悖逆一发生,跟着而来的就是犯罪。

罪借着悖逆一进入,首先所产生的后果就是神与人的分离;因此人就被神从祂面前赶出去了。神不能再与他有交通,因为神与人的交通有了障碍。圣经从头至尾都称这种障碍为罪。所以第一步是神说,他们『都在罪恶之下』。(三9。)第二步,罪在人里面既然构成了人与神交通的障碍,就使他产生了一种犯罪的感觉-与神隔离的感觉。因此借着醒悟过来良心的帮助,人自己就说,『我犯了罪。』(路十五18,另译。)还不只这样,罪一面给撒但一个在神面前控告的根据;同时我们里面犯罪的感觉又给撒但一个根据,在我们心里控告我们。所以就有了第三步,那在神面前昼夜控告弟兄的(启十二10)说,『你们犯了罪。』

因此,主耶稣为着救赎我们,带我们回到神的旨意,对于罪和有罪的良心,以及撒但的控告,这三方面的问题,必须作一些事。首先我们的罪行必须被对付,借着基督的宝血,这一点解决了。其次,我们有罪的感觉必须被对付,由于主将祂血的价值显示给我们,我们被定罪的良心就得了平安。最后就是仇敌的攻击和控告,主必须为我们对付并回答。圣经告诉我们,基督的血在向着神,向着人,并向着撒但这三方面,都有效的解决了一切。

因此我们如果要继续往前去,对于取用主血的价值,有绝对的需要。这是首要的。关于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作为我们代替的这件事,我们必须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对于祂的血在解决我们诸般罪行上的功能,我们必须有清楚的了解。不然的话,我们还不能算为已经开始走上我们的道路。现在让我们更详细的来看这三件事。

血主要是为神

血是为着赎罪,牠首先是对付我们在神面前的地位。我们为着所犯的罪,需要神的赦免,否则我们就要落到审判之下。而罪的得蒙赦免,并不是因为神忽略,或不监察我们所作的,乃是因为祂看见了血。因此,血主要的不是为着我们,乃是为着神。如果我要明白血的价值,我必须接受神对牠的估价。如果我一点不知道神对于血所定的价值,我就永远不会知道血对于我的价值。惟有借着圣灵的启示,使我得知了神对于基督宝血的估价,我纔进入血的价值,发觉牠对于我是如此的宝贵。但是要记得,血的第一方面是向着神的。从旧约到新约,血这字总是与赎罪的思想相联的。我想全圣经题到血,共有一百次以上,总是给我们看见,血是为着神的。

在旧约的日历里,有一个日子对于我们的罪有很大的关系,那就是赎罪日。对于罪的问题,再没有甚么能比赎罪日的描述解释得更清楚了。利未记十六章说,当赎罪日,赎罪祭牲的血,要带进至圣所,在神面前弹七次。对于这件事我们必须很清楚。当赎罪日的那一天,赎罪祭是在会幕的外院里当众献上,每一件东西在那里都是完全显露的,所有的人都能看见。但是神却命令,除了大祭司以外,没有人可以进入账幕,只有大祭司拿着血,走进至圣所,把血弹在那里,在神面前赎罪。这是为甚么?因为在赎罪的工作上,大祭司是主耶稣的豫表。(来九1112。)所以在豫表上,大祭司是作赎罪工作的人。除大祭司之外,再没有人能进入,甚至连接近也不能。不仅这样,当大祭司进去的时候,他只能有一个举动,那就是把血献给神;那血是神所已经接受,并从其中得到满足的。那是大祭司与神在至圣所里的一种交易,那些受到这交易益处的人,却无从看见。神定规了要如此。因此血首先是为着神的。

比这更早的一个豫表,就是出埃及十二章和十三章里面所说逾越节的羊羔,为着救赎在埃及的以色列人而流血。我想这又是旧约里关乎救赎一个上好的豫表。血涂在门楣和门框上,而以色列人就在这抹血的屋里吃羊羔的肉。神说,『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在这里我们又有另一个例证,说明了血不是献给人,乃是献给神的事实;因为血是涂在门楣和门框上,那些在屋里吃羊羔的人,是看不见牠的。

神得到了满足

神的圣洁和神的公义要求一个没有罪的生命,为我们人类给出来。在血里面有生命,这血为着我和我的罪,必须被倾倒出来。这是神定规的,必须如此作。神要求将血献给祂,为着要满足祂自己的公义。祂说,『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哦!基督的血完全满足了神。

在此我愿意对初信的弟兄们说几句话,因为我们常常在这一点上陷入困厄。当我们尚未信主的时候,我们可能从未受到良心的烦扰,直等到神的话语开始唤醒我们。我们的良心原来是死的,那些良心死了的人,对于神当然是全然废弃、毫无用处的,可是过了一些时候,我们信了主,我们那醒过来的良心又可能变成非常敏锐,这会对我们构成一个真正的问题。罪恶的感觉变成这么大,这么可怕,甚至使我们看不见血真正的功效,以致无力行走。我们好像觉得我们的罪是这么真,一些特别的罪可能多次烦扰我们,甚至使我们到了一种境地,认为我们的众罪比基督的血还大。

这时候我们所有的烦扰,乃是由于我们要试着感觉血的价值,主观的估计血对于我们的意义。我们不能那样作。血的价值不是为着我们来感觉的,要记得血首先是给神看的。因此我们必须接受神对于血的估价。如果我们这样作,我们就会找到我们的估价。相反的,如果我们要尝试以我们的感觉来估价,我们将一无所得;我们就留在黑暗中。这件事完全系于我们对于神话语的信靠。我们必须相信,血对于神是宝贵的,因为祂是如此说的。(彼前一1819。)如果神能接受血作为我们众罪的偿还,和我们赎罪的代价,我们就可以安心确信,我们的罪价已经清偿了。如果神已经满足于这血,那么这血必是可以接受的。我们对于这血的估价,只能依照祂的估价-不多一点,也不少一点。当然不可能比神对于这血的估价更多,但是绝不可比祂的估价少一点。让我们记得,祂是圣洁的,祂是公义的,圣洁公义的神有权说,在祂的眼中,这血是蒙悦纳的,并且已经全然满足了祂。

血与信徒的亲近神

这血既已满足了神;牠也必使我们满足。因此血的第二面价值是向着人的,那就是牠洁净了我们的良心。当我们读到希伯来书的时候,我们就看见血在这一面的功效。使徒说,『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十22。)

这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我们要仔细读这些话。希伯来书的作者并没有告诉我们说,主耶稣的血洗净了我们的心,他不是如此说的。把心和血这样相联是一种错误。由于我们对于血运行的范围有所误解,以致我们祷告说,『主阿,求你借着你的血洗净我心里的罪。』神说,『人心坏到极处。』(耶十七9。)祂必须作一件比洗净更基本的工作:给我们一个新的心。

我们不会洗熨那些就要扔掉的衣服。同样我们将要看见,我们的肉体已经坏得不能洗净;牠必须被钉在十字架上。神在我们里面的工作,必须完全是新的。圣经说,『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结三六26。)

我从未看见圣经说,主的血洗净我们的心。血的工作不是如此主观的,牠完全是客观的,是在神面前的。不错,希伯来十章说到血的洗净的时候题到了心,但那是说到血与良心的关系。『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这是甚么意思呢?这是说,在我和神之间有了间隔,因此我有了一个有亏的良心,无论甚么时候,我要亲近祂,我就觉得亏欠。这有亏欠的良心不断题醒我,使我感觉和神之间有了阻拦。现在借着宝血的工作,在神面前产生了一种新的结果,除掉了中间的阻拦。神在祂的话中将这件事实向我说明了。当我信靠并接受这事实的时候,我的良心便立刻被洗净,有罪的感觉也就被除掉,我的良心向着神也就不再有亏了。

我们每个人都知道,当我们与神相交的时候,能有一个无亏的良心,那是何等宝贵的一件事。一颗相信的心,与一个没有任何控告的良心,对于我们是同样的重要,因为牠们是互相依赖的。每当我们感觉良心不安,我们的信心就溜掉,我们会立刻发觉不能面对着神。因此为着要保持继续与神相交,我们必须知道血应时的价值。神所记的账是短期的,每一天,每一小时,每一分钟,我们惟有借着血,方得以就近神。如果我们倚靠血,以血为就近神的依据,这血的功效永远不会丧失。除了倚靠血之外,我们还敢依据甚么东西以进入至圣所呢?

但是我们该问自己,我真是借着血,或者是借着别的以进到神面前去呢?借着血到底是甚么意思呢?简单的说,借着血的意思就是,我承认我的罪,我承认我需要洁净与赎罪,因此我倚靠主耶稣所成功的工作来到神面前。我惟借着祂的功劳来就近神,绝不倚靠自己的成就。例如,我感觉今天特别仁慈或忍耐,或者今天早上我替主作了些甚么,就以这些作为亲近神的依据。不,每一次我来到神面前必须借着血。当我们要亲近神的时候,我们都会遇到这样的引诱:我们想到因为神已经在对付我们-祂为着要把我们更多的带到祂里面,教导我们学习十字架更深的功课,已经采取各种步骤-所以祂已经在我们面前立了一些新的标准,除非我们达到那些标准,我们就无法在神面前有一颗清洁的良心。不!良心的清洁绝对不是凭着我们的成就,而是惟独倚靠主耶稣流血的工作。

可能是我的错误,但是我有一个很重的感觉,觉得有些人是这样思想:『今天我谨慎了一点;今天我作得好了一些;今天我很热切的读主的话;所以我能彀好好的祷告了!』或者相反的是这样思想:『今天我对家里的人有点难处;今天一开始我就感觉到很沉闷,很忧郁;我现在感觉不大明亮;我一定出了甚么毛病;因此我不能亲近神了。』

到底甚么是你亲近神的根基呢?你要倚靠你那靠不住的感觉,倚靠你今天替神作了甚么的感觉来到神面前么?或者你是倚靠远较这些稳固的东西,那就是倚靠神所观看并满足了的流血,来亲近神呢?当然,如果血也会改变,那么你以此为亲近神的依据也就要失去价值。然而血从来没有改变过,将来也永不改变。因此你能常常坦然无惧的亲近神;而你的坦然无惧是借着血,不是借着你个人的成就。请记得,无论你今天,昨天,或者前天,有了甚么样的成就,当你一感觉你是来到至圣所,你立刻要以那惟一靠得住的流血为你的立足点。无论你这一天过得多好,或者过得多坏,无论你感觉到自己犯了罪或者没有,你亲近神的依据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基督的血。这是你进入至圣所的依据,此外再也没有别的依据了。

正如基督徒许多其他的经历,亲近神这件事也有牠的两面:开端(最初)的,和继续(进步)的。前者是以弗所二章所告诉我们的,后者是希伯来十章所给我们看见的。亲近神的开端是我们借着血得与神站在一起,因为我们『靠着祂的血,已经得亲近了』。(弗二13。)此后我们继续亲近神,仍然是借着血。因为使徒劝告我们说,『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来到神面前。』(来十1922。)开始的时候我是借着血得与神亲近,以后我继续这个新的关系仍是倚靠祂的血。我们并不是靠着血得救,然后又靠着别的来维持我们与神的关系。也许你要说,『那是很简单的;那不过是福音的初步罢了。』不错,但是许多人所以感到困扰的原因,就在于离开了福音的初步。我们以为我们进步了,我们就可以不要牠了,然而我们永远不能离开福音的初步。我们如何在开始的时候借着血来亲近神,此后每一次来到祂面前,还是一样的借着血。就是到了最终,仍然只有一个依据,就是倚靠这血。

这不是说,我们可以随意过放任的生活。下面我们就要看到,基督的死另一面的光景,那里晓示我们毫无这些意念的存在。但是目前让我们先以血为满足,有了血就彀了。

不错,我们会软弱,然而一味的注视我们的软弱,绝不会使我们就此刚强起来。虽然我们试着感觉愁苦,并且忏悔,但是这些并不会帮助我们稍微圣洁一点;要记得,这些丝毫都不能帮助我们。因此让我们借着这血,坦然无惧的来就近神。让我们向祂祷告说,『主阿!我还不彀充分的知道这血的价值,但是我知道,这血已经满足了你;所以有了这血我就彀了,牠是我惟一的倚靠。现在我知道,我的长进与否,和我的有何成就,都不是依据。无论甚么时候,我来到你面前,我总是倚靠你的宝血。』如果这样,我们的良心在神的面前就真的清洁了。离开这血,良心永远不能清洁。惟有这血能使我们坦然无惧。

『不再觉得有罪了!』这是希伯来十章二节里面一句惊人的话。我们每一种罪都蒙洗净了,我们真能响应保罗的话说,『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罗四8。)

胜过那控告者

从我们所说过的看来,我们现在可以转过来面对着仇敌,因为血还有一面是向着撒但的。在这个时代中,撒但最厉害的一个活动,就是作了弟兄的控告者。(启十二10。)而我们的主就在祂作大祭司这特别的职事里,借着祂自己的血,(来九12,)来对抗撒但。

这血是怎样对付撒但的呢?牠乃是使神能站在人的一边,来对付撒但。堕落将一些东西带到人的里面,使撒但在人的里面有了立足之地。结果神就不得不将祂自己撤回。现在人是在乐园的外面-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因为他的内心远离了神。因着人所作的事,使他的里面有了一些东西,在这些东西除去之前,神(在道义上)无法保护他。感谢主,血除去了这个阻拦,恢复了人之与神,和神之与人的关系。人现在站在一个有利的地位,因为神是在他的一边,如今他可以面对着撒但,而毫无畏惧。

你们记得约壹一章七节的话,我最喜欢达秘的翻译,他这样说,『祂儿子耶稣的血洗净我们每一样的罪。』约翰并不是概括的说『一切的罪』;他是说每一样罪,每一项罪。这是甚么意思呢?哦,这是一件奇妙的事!神就是光,祂在光里行走;当我们与祂在光里同行的时候,每一件东西都被暴露在光的底下,所以神就一览无遗-然而血能彀洗净我们每一样的罪。哦,何等的洗净!这并不是我对于自己没有深切的认识,也不是神不完全知道我。这也不是我要将一些东西隐藏起来,或者神要忽视一些东西。不,乃是神在光里,我也在光里的时候,宝血竟然洗净我每一样的罪。我再说,血是彀的!

我们有些人受到自己软弱的重压,有时时候甚至受试探,想到有些罪几乎是不能得赦免的。让我们记得这句话:『祂儿子耶稣的血洗净我们每一样罪。』无论是大罪、小罪、很黑的罪、看来不大黑的罪、我们想来能得赦免的罪、以及似乎不能得赦免的罪;是的,一切的罪,意识到的、毫无意识的、记得的、或是已经忘却的,都包括在『每一样罪』这几个字里了。阿利路亚!『祂儿子耶稣的血洗净我们每一样罪。』这血所以如此,因为牠已经满足了神。

既然神在光里看见了我们一切的罪,祂凭着血能彀赦免牠们,撒但还能根据甚么来控告呢?纵然撒但在神面前控告我们,但是,『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罗八31。)神把祂爱子的血指给他看,这是一个最有力的回答,撒但再也不能上诉了。『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指我们祈求。』(3334。)

所以在这一点上我们的需要仍是承认宝血的绝对彀用。『现在基督已经来到,作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九1112。)祂作赎罪者是一次,祂作大祭司和中保,差不多已经二千年。祂站在神面前,『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约壹二2。)要注意希伯来九章十四节的话:『祂的血岂不更能。』这些话说出祂职事的彀用。对于神,牠是足彀的。

那么我们该用甚么态度对付撒但呢?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因为他不只在神面前控告我们,并且也在我们的良心里控告我们。他对我们的争论常是:『你已经犯了罪,你还继续在犯罪。你是软弱的,神不再和你有甚么关系了。』于是我们受引诱,去回顾我们的里面,为着自卫,就想在我们自己里面,在我们的感觉中,在我们的行为上,去找到一些足以证明撒但是错误的根据。或者我们被引诱承认我们没有办法,而走到另一极端,屈服在消沉与失望之下。因此控告就成为撒但一件最凶恶,也最有效的兵器。他指出我们的罪,要以这些罪在面前控告我们,如果我们接受他的控告,我们立刻就倒下去了。

为甚么我们这么容易接受他的控告呢?这是因为我们还盼望我们有一些自己的义。这一种盼望的根据是错误的。撒但在这一方面常常很成功的使我们向着错误的方向。他因此得了胜利,使我们无能为力。如果我们学习过不信靠肉体,我们犯了罪就不会感觉惊奇,因为肉体的本性就是犯罪的。你们明白我的意思么?因为我们还不认识我们真实的天性,和我们自己是怎样的无能,以致我们对于自己仍然怀着一些盼望,结果,当撒但来控告我们的时候,我们就落下去了。

神很能对付我们的罪;但是祂不能对付一个在控告之下的人,因为这样的人不信靠血。血虽然为他说出对他有利的话,但是他却转去听撒但的话。基督是我们的辩护者,可是被控告的我们,却站在控告者的一面!我们还不认识,我们除掉一死之外,全无价值;下面我们将要看见,我们只适合于钉死在十字架上。我们还不认识,惟有神能回答控告者,并且祂已经借着宝血回答了他。

我们的蒙拯救全赖于仰望主耶稣,看见羔羊的血,已经应付了我们因诸般罪孽所造成的情势,并且祂已经回答了牠。那是我们所该站立可靠的根基。绝对不要尝试着以我们的善行去回答撒但,当一直以血来回答他。是的,我们是有罪的,但是赞美神!这血洗净了我们每一样的罪。神看见了这血,借着这血,祂的儿子应付了撒但的控告,他再没有攻击的根据。惟有对于这血的信靠,和拒绝离开所得着的地位,纔能止息他的控告,并使他逃跑。(罗八3334。)这经历将一直继续到末了。(启十二11。)哦!如果我们多看见一点,在神眼里祂爱子宝血的价值,我们将要得着何等的释放!―― 倪柝声《正常基督徒的生活》

02第二章 基督的十字架

我们已经看过,罗马一至八章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说到血对付我们所作的,第二部分说到十字架对付我们所是的。我们需要血来赦免,我们也需要十字架来拯救。我们在前面已经简略的说过了第一部分,现在我们要来看第二部分。不过在我们说到第二部分之前,我们要再题起这几章圣经中的几个特点,这些特点加重的给我们看见,这两部分在主题上与讲论上的不同。

进一步的区别

罗马四章和六章分别题到复活的两方面。四章二十五节把主耶稣的复活与我们的称义连在一起。使徒说,『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这里乃是说到我们在神面前的地位。而六章四节乃是说到复活将新的生命分给我们,使我们能过圣洁的生活。他说,『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从死里复活一样。』这里所说的乃是行为。

在这两部分里面,五章和八章又分别说到平安。五章说到与神相安(中文圣经译成相和)是信靠祂的血而得称义的结果。使徒说,『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五1。)这是说我的罪既得了赦免,我就不再因着神而惧怕和不安了。从前与神为仇,现在已经借着祂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10。)可是我很快又发觉,我就是使我得麻烦的一个大原因。我里面仍然不安,因为在我里面,有一个东西拉我去犯罪。我与神相安了,可是与我自己却不相安;在我的心中事实上还有内战。这光景,罗马七章说得很清楚,我们在那里看见,在我们的里面,肉体与灵有致命的冲突。但是从这里却引进了八章所说的,在灵里行走而有的深处的平安。『体贴肉体的就是死;』因为『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八6 7。)

我们再往下看, 就会发觉这段落的头一部分, 大致是对付称义的问题,(三2426,四525,)而第二部分主要所论到的,乃是相接的成圣问题。(六1922。)当我们知道了因信称义这宝贵的真理,我们所知道的仍然不过是故事的一半。我们所解决的只不过是在神面前的地位。当我们继续向前去,神还有更多的东西要给我们,就如,我们行为问题的解决。这几章圣经里面思想的发展,就是要强调这一点。在每件事情上,第二步总是从第一步来的;如果我们只知道第一步,那么,我们仍然将过一种在正常以下的基督徒生活。然而我们怎样纔能过一种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呢?我们是怎样进入的呢?当然,首先我们必须得着罪的赦免,必须得著称义,必须与神相安;这些是我们不可少的基础。但是即使我们有了因信基督而建立的基础,照着上面所说的,明显的我们还必须再往前去。

所以我们看见,血是在客观方面对付我们的罪行。主耶稣作为我们的代替,已经为我们在十字架上,担当了我们的罪,所以就为我们取得了赦免、称义、与和好。现在我们必须再进一步在神的计划里,明白祂如何对付我们里面的罪性。血能彀洗净我的众罪,但是血不能洗净我这个『旧人』。我这个旧人需要十字架来钉死。血对付罪行,而十字架对付罪人。

在罗马书头四章里面,你难得找到『罪人』这一个辞。因为在那几章里面,主题并不是罪人,主题乃是他所犯的罪。『罪人』这一个辞,到了五章纔开始显著。我们注意那里怎样开始说到罪人,这是很重要的。在五章里面,罪人之所以称为罪人,并不是因为他犯了罪,乃是因为他生而为罪人。这个区别是很重要的。传福音的人常常喜欢用罗马三章二十三节,『世人都犯了罪,』来说服人,使人知道他是一个罪人;但是严格说,引用这一节圣经来证明人是罪人,并不合理,如此引用这一节圣经,有颠倒始末的危险。因为罗马书的教训并不是说,由于我们犯了罪,所以我们是罪人;相反的,罗马书是说,由于我们是罪人,所以我们犯罪。我们生来就是罪人,并不是因为犯了罪纔成为罪人。正如五章十九节所说的:『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构成)罪人。』

我们是怎样成为罪人的呢?由于亚当的悖逆。我们成为罪人,并不是由于我们所作的,乃是因为亚当所作并所成的。这就如我现在说英语,但是我并不因此而成为一个英国人,事实上我却是一个中国人。所以三章引我们注意我们所作的-『都犯了罪。』但是要记得,我们之所以成为罪人,并非因为我们所作的。

有一次我问一班小孩子:『甚么样的人是罪人?』他们立刻回答说,『犯罪的人是罪人。』是的,犯罪的人就是罪人,但是犯罪不过是一个证据,证明他已经是一个罪人;那并不是原因。不错,一个犯罪的人是一个罪人;但是一个没有犯罪的人,如果他是亚当的族类,他仍是一个罪人,也需要救赎。你们明白我所说的么?有的人是坏罪人,也有的人是好罪人;有的人是有道德的罪人,也有的人是败坏的罪人;然而他们都是罪人。有时我们想,只要我不作某些事,一切就都好了。那知难处远深过我们的所作所为,我们的难处乃在于我们的所是。一个中国人可以生在美国,并且一句中国话也不会说,但是他还是一个中国人,因为他生而为中国人。我们是怎样生的,就是怎样的人。我之所以是罪人,因为我是从亚当生的。我之成为一个罪人,并不是由于我的行为,乃是由于血统和遗传。并不是因为我犯了罪,所以我是一个罪人;相反的,因为我是出之于罪恶的种族,所以我犯罪。我所以犯罪,因为我是一个罪人。

我们很容易这样想,我们所作的虽然很坏,可是我们自己并没有这么坏。神却再三的要我们看见,我们是邪恶的,我们的根本是邪恶的。我们一切难处的根,就在于我们是罪人,而罪人必须被对付。对付我们罪行的是主的血,对付我们自己的乃是主的十字架。血为我们从我们所作的获得赦免;十字架使我们从我们的所是得着释放。

人类的天性

我们因此来到了罗马五章十二至二十一节。在这几节圣经里面,我们看见恩典与罪恶对比,基督的顺服与亚当的悖逆对抗。罗马书第二部分(五12~八39。)的开始就说这一点,我们现在特别注意这几节。那里的议论引到一个结论,这一个结论是我们进一步默想的基础。那个结论是甚么呢?五章十九节说,『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神的灵在这里首先要给我们看见的是,我们是怎样的人,然后再给我们看见,我们是怎样成为这样的人。

当我们基督徒生活开始的时候,我们所关心的只是我们的行为,还没有注意到我们为人的本质;我们的忧愁常常是为着我们的所作和所行,很少是为着我们的这个人。我们以为,只要我们能在某些事上加以改正,我们就是好的基督徒,因此我们就着手改变我们的行动。但是结果并不如我们所想象的。使我们沮丧的是我们渐渐的发现,我们的难处不只是外面的行为;事实上,我们里面的难处却更严重。我们试着要讨神的喜悦,但是发觉在我们里面却有些东西不愿讨祂喜悦。我们试着想谦卑,可是我们里面却有些东西拒绝谦卑。我们试着要爱,而我们里面感觉到非常不愿意爱。我们在外面微笑着设法显出温柔,而我们里面却明确的感觉到不温柔。当我们越要在外面把事情加以改正,我们就越清楚,在我们里面的难处,是何等的根深柢固。到这时我们就来到主面前向祂说,『主阿,我现在明白了!不只我所作的是错;连我这个人也是错的。』

罗马五章十九节的结论,这时开始向我们有了一点亮光。我们是罪人,在性情上是属于神所不要的一种族类。堕落使亚当在他的性格上有了基本的改变,他就因此成为一个根本不能讨神喜悦的罪人。我们不仅在外表上,具有这族类的相同点,连我们里面的性格也不例外。我们『生来就是罪人』。怎么会这样的呢?保罗说,『因一人的悖逆。』我要试着来解释这一点。

我姓倪,这是中国一个很普通的姓。我怎样有这个姓的呢?这并不是我选择的。并不是我先查了中国的姓氏表,然后选择了这个姓。事实上我姓倪的这件事,完全不是出于我的,并且我也不能作甚么以改变我的姓。我所以姓倪是因为我父亲姓倪,我父亲姓倪是因为我祖父姓倪。如果我的所作所为,像一个姓倪的,我固然姓倪;就是我的所作所为不像一个姓倪的,我仍然姓倪。无论我贵为中华民国的总统,或卑为街上的一个乞丐,我仍然姓倪。我或作甚么或不作甚么,都不会改变我姓倪的这个事实。

我们是罪人,这不是由于我们自己使然的,乃是因为亚当。并不是因为我个人犯了罪,所以我成了罪人,乃是因为亚当犯罪的时候,我已经在他里面。因为我是从亚当生的,所以我是他的一部分。我不能改变这件事,我不能借着改善我的行为,就使我置身亚当之外,而不再是一个罪人。

当我在中国的时候,我有一次说到我们在亚当里已经犯了罪,有一个人说他不明白,我就试着这样向他解释。我说,『所有的中国人都承认,黄帝是他们的始祖。四千多年前,他与蚩尤作战。虽然敌人很凶猛,但黄帝却战胜了他,并且杀了他。此后黄帝就建立了中华民族。因此我们的民族建立于四千多年前,是黄帝所建立的。设若黄帝未能杀死他的敌人,反为敌人所杀,试想现在的情形将是怎样呢?你现在又在那里呢?』他回答说,『根本就没有我。』我说,『哦,不!黄帝死他的,你可以活你的。』他喊着说,『这是不可能的!如果他被蚩尤所杀,那就绝对不会有我,因为我是出于他的。』

在此你是否看见人类生命的一贯性?我们的生命来自亚当。如果你的曾祖父三岁就死了,你在那里呢?你自然也在他里面死了!你的经历是系在他的经历上的。同样,我们每个人的经历,与亚当的经历也是不可分的。无人能说,我从未在伊甸园,因为从潜在的事实来说,当亚当听从蛇引诱的时候,我们都在那里,因此我们都牵涉在亚当的罪里,并且因为我们是在亚当里生的,我们就从他接受了一切由于犯罪而产生的后果-那就是亚当的性情,换一句话说,就是罪人的性情。我们的存在是由于他,而他的生命和性情,既成为有罪的,因此我们从他得来的性情也是有罪的。所以正如我们所说过的,我们的难处乃是在我们的遗传,并不在我们的行为。除非我们能改变我们的血统,我们就别无拯救。

在亚当里与在基督里

罗马五章十二至二十一节,不仅告诉我们亚当的事,也告诉我们主耶稣的事。『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在亚当里我们接受一切属于亚当的;照样,在基督里我们接受一切属于基督的。

在亚当里与在基督里这两个名词,基督徒领会得太少了!我不怕重复,我要用一个例证,再着重的说到在基督里的遗传与种族的重要性。这例证是在希伯来书里面的。你们记得希伯来书的作者,在这封书信的前面,设法说出麦基洗德比利未更大。他所要证明的一点就是,基督为大祭司的职任,比出于利未支派的大祭司亚伦更大。为着要证明这一点,他首先必须证明,麦基洗德的祭司职位,比利未的祭司职位更大。他这样作的理由很简单, 因为基督的祭司职位,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七1417,)而亚伦的祭司职位,自然是照着利未的等次。如果他能给我们看见麦基洗德比利未大,他就说明了他所要说的一点。希伯来书的作者用一个卓越的方法,证明了这一点。

他在希伯来七章里面告诉我们,亚伯拉罕杀败诸王回来的时候,(创十四,)将掳物的十分之一献给麦基洗德,并且从他那里接受了祝福。亚伯拉罕既这样作,利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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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今天够累的,签到来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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