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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富人若不能运用他聚敛财富的才能,在生前将其财富捐献出来为社会谋取福利,那么死了也是不光彩的。
1 赚钱是最坏的目标
美国钢铁大王卡内基几乎将全部的财富捐献给社会,他曾说:“人生必须有目标,而赚钱是最坏的目标。没有一种偶像崇拜比崇拜财富更坏的了。”“对金钱执迷的人,是品格卑贱的人。如果我一直追求能赚钱的事业,有一天自己也一定会堕落下去。假使将来我能够获得某种程度的财富,就要把它用在社会福利上面。”“富人若不能运用他聚敛财富的才能,在生前将其财富捐献出来为社会谋取福利,那么死了也是不光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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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内基提出三种方式处理财富:一、传给家族和子孙;二、死后捐给公用事业;三、由财富的主人在生前妥善处理。他认为第一种最不可取,对子孙和国家都不利。富家子弟没有被惯坏而仍然恪尽社会职责的固然有,但不是常规,不肖子孙是多数。所以与其留给子孙以财富,不如留给他们家族的荣誉。第二种方式太遥远,而且往往留下的财富并不能按捐赠者的意图使用。最后只剩下一种选择,就是把富人的巨额剩余财产在他们生前通过适当的运作用于造福公众事业,这样,仍然可以通过少数人按照最佳方案分配,而不是在全民中平均散发其优越性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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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内基认为,他和家人应该过 "恰如其分"的生活,而不是张扬炫富的生活,把本该属于社会的余财捐出来造福社会,富人有责任贡献自己的能力帮助穷人,帮助穷人自立,才有利于社会进步,但不能鼓励懒汉, 财富的捐赠决不能使接受者堕落,进一步陷人贫困,而是要激励最优秀和有上进心的那部分穷人进一步努力改善自己的境遇。假如把钱平均分配给穷苦大众,则有可能鼓励游手好闲和各种恶习,惯坏更多人。真正有尊严、有出息的人非万不得已是不会请求施舍的。如果这样做了,富人就能够超越《圣经》上"骆驼穿过针眼比富人进天堂还容易"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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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内基家族的信条是,只要给子女留下足够的生活费用就可以了,以避免子女的生活过于奢华。卡内基捐建了200座图书馆、卡内基技术学院(如今的卡内基梅隆大学)和纽约卡内基协会。1919年,卡内基去世时,捐出了自己的大部分财富,估计有3.5亿美元(今天价值约48亿美元),留给妻子的只有他妻子个人的资产、少量现金馈赠以及他们的房产,一栋位于曼哈顿的排屋及他们在苏格兰的度假屋斯基博城堡。卡内基唯一的女儿玛格丽特得到了少额信托基金,而最终她们因为排屋的维护成本高昂而不得不卖掉它。卡内基的后代都是依靠自己的能力积累财富。
图:卡内基
2 上帝那里没有银行
美国巨商查克•费尼拥有数百亿资产,他奔走在世界各地,悄悄地把560亿全部捐赠出去。然而,他却没有自己的房子,他和妻子住在旧金山的出租屋里面。他不穿名牌衣服,衣服才几十块一件,他说自己是个衣衫褴褛的慈善家。他常年佩戴一块15美元的卡西欧手表,他说,我的手表跟劳力士一样准时。他不爱美食,最喜欢吃的是价格低廉的烤奶酪和蕃茄三明治,他说,你可以上高档餐馆,一顿饭吃掉100美元,但我吃那种25美元的饭也能得到那种满意度。他没有自己的小汽车,外出通常都是乘坐公汽、出租车、地铁。他用的公文包是个布袋。有一次会见爱尔兰首相,他戴着一副破旧的眼镜,这眼镜还是从街头杂货店里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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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尼有5个儿女,在假期时,他们都要到宾馆、饭店和超市打工。费尼的女儿贝利十几岁时,有一段时间打了不少长途电话,费尼发现了长长的话费账单后,立刻切断了电话线,并在家中贴出了一张本市地图,上面标出了附近的公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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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尼行事低调,他创立了拥有80亿美元的“大西洋慈善”基金会,为了避开美国法律关于基金会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特别到远离美国本土的百慕大群岛注册。在大西洋慈善会理事会的记录上,留下了费尼的一段话:“我认为,除非富人们在一生中用财富来帮助做有意义的事,要不然他们无形中给未来的一代制造了不少麻烦。”在费尼看来,这个世界上有着太多的悲惨的事情,因此在捐助方面来不得半点延误,他说这钱要是不赶紧花掉,我死了都不能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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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尼的善举被披露出来后,大量记者涌向他的居住地,问他如何做到如此淡然?查克•费尼说:“上帝那里没有银行,每个人都是赤裸裸地诞生,最后又孑然而去,没有人能带走自己一生苦苦经营的财富与盛名”,“裹尸布没有口袋”。
图:查克•费尼
3 再富不能富孩子
美国富豪裸捐的例子很多,不光是富豪喜欢捐钱回馈社会,普通人也一样喜欢。相形之下,中国富豪目前还没有裸捐的先例,成龙曾经一时冲动说他百年之后要裸捐,经过再三考量,最终还是反悔了,把20亿家产留给了儿子。这才是真正的中国人嘛,钱不留给子女难道真给陌生人用?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古训难道不要了?美国富豪不好好享受自己的财富,不像中国富豪那样扬眉吐气,买游艇、买高档汽车、买豪华别墅、买名牌服装、买昂贵首饰,去高档场所消费,他们把钱都捐给陌生人,在中国人看来简直就是脑子进水了。他们有那么多钱为什么刻薄自己呢?为什么不留给子女呢?要知道他们所拥有的财富完全可以让子孙几代人不用做事情,就可以尽情享受奢侈安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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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以血缘家族为核心,最核心的价值是子女对父母的“孝”,“孝”的另一面是父母对子女的“慈”,父母如果把财产捐给别人不留给子女,中国人会认为这是不“慈”的体现,父母老了就别怪子女不“孝”。父母担心以后没人养老送终,肯定要把所有财产留给子女。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人生意义就是为孩子打下一片天地,让孩子过幸福生活,看见别人家孩子有什么,我家孩子也要买。为孩子而活、为孩子而苦、为孩子而死,成为无数人的人生简历。“再穷不能穷孩子”是中国人作为父母的原则。中国人虽然对“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富不过三代”、“英雄出寒门”一清二楚,但只是将其当成可以辩证利用的手段,并没有把财富向外流转上升为一种价值观,“肥水不流外人田”才是中国人世世代代要传承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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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基督教文化熏陶下的美国人已经打破了以血缘家族为核心的价值观,大多数认为,财富是上帝委托自己管理的,自己并不是财富的拥有者,除了自己生活基本所需,应该归还上帝,就是全部捐出去,回馈给社会。对于基督徒而言,做善事是为了荣耀上帝,不图回报,是“爱神”与“爱邻如己”的体现,当记念耶稣的话“施比受更为有福”。与中国人相反,他们坚持“再富不能富孩子”的原则,他们认为,富家子弟在钞票堆中长大,一辈子不愁吃喝,无忧无虑,容易养成挥金如土、游手好闲的不良习气,金钱不但不会给孩子带来幸福,反而有可能对孩子带来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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