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 发表于 2014-12-16 00:21:27

龚天民新文集-从乞丐积钜金赠经庙宇说起

龚天民新文集
    龚天民,浙江人,1926年生,1946年归主,1952年毕业于香港信义会神学院,1954年按立为牧师,日本信义会牧师。日本佛教大学文学士(佛教学专攻),日本大谷大学研究院文学硕士(佛教文化专攻),美国信义神学院深造,台湾信义神学院道学士。
从乞丐积钜金赠经庙宇说起
据台湾消息,有一个双脚残废、不能站立或行走、活得非常可怜、令人不忍卒睹的乞丐,他用汽车内胎包住臀部,用双手拿两块木板,坐在地上,慢慢地向前移行;天天向人乞讨,以此为生。但这个受人怜悯的乞丐,却做了一件使台湾人们吃惊的异事。他把平日省吃俭用、从乞讨所得积存的新台币二十万元(约合五千美元。目前台湾普通一般人月薪约自六、七千元至一万五、六千元新台币,所以二十万元是一笔钜金),买了两部佛教大藏经,一部送给了北港慈德堂,另一部送给了苗栗净觉苑,「并皈依佛门,成为虔诚佛教徒」。这个成了台湾新闻人物、看似不平凡的残障乞丐,名叫郑国临,五十九岁,原籍高雄县旗山镇,现露宿北港镇中正路第一银行骑楼下。不必说,这个被台湾新闻记者追踪拍照的无腿乞丐,全是受了佛教的「业力」(Karma)和「积功德」两种思想的影响,而才甘心乐意地赠经佛教的。印度佛教承受了古代婆罗门教的信仰,主张每个人的今生,或穷或富,或祸或福,以至于日常生活中的所有一切结果(如头痛),都莫不是由个人前生所作的业力所致。中国佛教和尚们常强调,如人前生行善业,今生便得善报,大富大贵,住洋房,坐飞机,仆婢如云,生活舒适;但人如在前生作恶业,则今生定必贫苦无依,灾难不绝。四面楚歌,痛苦莫名。无疑地,这个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用的郑姓乞丐,他迷信他是前生曾作了恶业,所以今生才会落到如此凄惨可怜地步。(但如在欧美等福利制度健全的国家,这个双脚残废的乞丐能从政府领取救济金过活,或入官办的救济院度日。)因此,他为了修修来世,才毅然决然地把他长年来从乞讨所得的存款新台币二十万元,买了佛教藏经送给寺庙。所以,他的这次向佛教赠经,可说全是出于佛教信仰,想为自己在今生造善业,积功德,以求来世福禄。因此,他在赠经同时,也正式按佛教三皈礼仪,皈依了佛门,作了佛教信徒。其实,照我们来看,佛教所讲的业力和积功德,却问题多多。简单来说,那些贪官污吏、走私贩毒以及用不正当手段致富的人,岂不个个都是有钱有势?难道他们都是前生作了善业与积了善功,而才有今世的这种「好」结果吗?但这些人都属恶人与坏人类,根本不值得令人羡慕甚么的。佛教教主释迦牟尼劝人要好好苦修,以求悟道得解脱;但如今人们只要拿钱或购物送寺庙便能成为作善业,积功德,为自己的「解脱」加分数,岂不是大大地便宜方便了有钱的人?但那些无力送钱送物给寺庙的人怎么办呢?他(她)们都该死吗?那个双脚虽是残废的郑姓乞丐,脑子却很清楚,他极清楚地知道这些「条件」,他必须先要积存一笔巨款,买东西送给佛教后,才能被佛教接受,「皈依佛门」。他天天在北港镇行乞,他的一部佛经就是送给北港镇的慈德堂的。但为何要他花十万元新台币购大藏经送庙宇后,才能皈依佛门?才被收留成佛教徒?这真像是一手交钱(佛经),一手交货(给功德)。银货两讫。这次佛教僧伽不费吹灰之力,白白地拿到了两部佛经。那个乞丐无疑地是想到:「阿弥陀佛!我今生捐了两部佛经,已经作了善业,积了善功,我来生不必再作乞丐了,我来生也会大富大贵啊!哈哈哈!」难怪中国佛教世世代代有钱,大家渴望为自己及家庭成员积功德和作善业,都拼命热心捐钱给佛教,甚至连乞丐也不落人后。结果,中国佛教能盖大庙,造大佛像,做各种佛教的大事业,包括观光游览;和尚尼姑大多也都成了财主,开佛教大会时,个人向大会捐出个五十万、一百万元台币,已不算稀罕的了。至于泰国北部及世界各地的中南半岛难民营,和尚是不想去,也懒得去和难胞们打交道的:「因为他们个个前生作恶业,所以今生才会沦落到如此地步啊!」(业力不可信,请阅拙著《答妙贞十问》第四篇:「真的是前世种因,今世受报吗?」)只有基督教不趋炎附势,不向富人堆中钻,但却去这些可怜的难民中传福音。目前,由泰国华侨教会纪经才长老等领导的泰北难民营传道,便是最好的见证。我常收到他们寄来的属灵刊物––《泰宣之声》,读后令人感动流泪。祈求父神大大地赐福他们的圣!,也请各地有经济能力的同道用代祷和金钱支持他们的工作,他们的地址是:Elder Kee Ken-chai, Thailand Christian Mission, P.O. Box4-x4-11, Bangkok, Thailand。现在我们要从另一角度来看「乞丐赠经」。这个乞丐以为如此行,「行善业,积功德」,便能来世福禄无穷,则是大错特错的了。这种信仰当然不可信,不过是佛教中的一种错谬教义与弄钱的方法而已。但这个乞丐对所信的佛教的虔诚态度与热心奉献精神,却值得我们注意。从这人的行为,难道我们不能得些教训吗?(如有人以为他是迷信,所以才捐钜金赠庙宇佛经。那么,信基督教的我们,岂不比他更应对主虔诚与诚心奉献?下段将论及。)基督教不讲甚么业力,因它只是一种似是而非、尊富欺贫、锦上添花的无聊教义。基督教也不讲功德,因它只是一种商业买卖行为,你出钱,我给功德;和尚像是成了商人,信徒都变成了一些顾客。(对于行善业,积功德,佛教甚至大言不惭地向人说:「快来吧!我现在给你一个行善业、积功德的好机会,不要错过,机会难得,以免后悔!」于是钱财滚滚而至。)但基督教只专讲「爱」,有两种爱:一是神爱世人,差祂的独生子耶稣降世救人的爱;另一是信徒得救后,心存感恩,同主报答的爱,或献身作传道人或热心义务参与圣工,并同时努力热心奉献金钱绐教会以推广福音救人。在奉献上,新约的马利亚打破价值昂贵的真哪哒香膏抹主,便是最好的榜样。我们在中国教会中能发现一个怪现象,有些人在未信主前、作佛教徒时,十分热心奉献钱给佛教。但信主后,反而变得冷淡,借口我是「因信称义」,还要奉献钱干嘛?但这是完全错了!一个真悔改了的信徒,一定是非常热心奉献金钱给教会,并同时努力参与圣工发展的。我们在教会中也确能看到这类「感恩型」的热心爱主的弟兄姊妹。有一位姊妹在大热天,自己连一瓶汽水也舍不得买来解渴,但即要把钱一点点地省下来奉献给教会。在金额上,她对教会的奉献是最多的一位;她真心诚心爱主,她努力亟力奉献。主在天上也看得很清楚,绝没有亏待她。从她自己和儿女们的身上,我们已确实地看到了主加给她和家人许许多多的恩典与福气。一个信佛教的残障乞丐居然能如此慷慨奉献,叫人大吃一惊;作基督徒的我们,难道还比不上他吗?决不!我们必须要超过这个乞丐的所行––热心奉献。因我们所信的,是一个专讲爱的福音。朋友,你对主所加给你的厚恩,有对祂的具体表现吗?请读诗篇一一六篇 12 节至 17 节,阿们。(写于一九八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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